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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 灌水小说:乐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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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20:15: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一章
1、毕业
        终于毕业了,叶刚拿着手中的毕业证,心里说不清什么滋味。直到很多年后他仍然会做梦,梦见考试迟到了,专业英语补考不及格,大学毕不了业,然后就吓醒过来。从小的成绩说不上很优秀,大学也只是考了个普通的学校,不过毕竟是在省城的大学,当初也是高高兴兴地来上学了。
       大学四年里,浑浑噩噩的,勉强混个毕业,除了自己实在学不下去之外,家里也再没有经济能力能供他继续深造了。或许是早有这样的心理,所以一早就打算混个毕业就好了。“借口,你条粉肠蛇王就蛇王了,还那么多借口。”这是叶刚的舍长许文清说的。在许文清的眼里,叶刚这人很普通,是丢到哪个人堆里都认不出来的人,大学四年,上下铺四年,按老狼那首歌来说,早该是知根知底的兄弟了,不过他对叶刚还是不了解。太普通的人,你想了解他反而不是容易的事。
      叶刚来自小地方,班上32个同学,基本上每个人都有来自同一个地级市的老乡同学,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大学本来是人生最绚丽的时期,“我的青春是落汤鸡”叶刚常跟他死党这样讲,自我解嘲。刚解除了高考压力的同学们,一上大学就像出笼鸟儿,四处扑腾撒欢,每个周末宿舍都基本是空荡荡的,通常只有叶刚一个人守在宿舍里。姐姐带他去过一次省城的亲戚家里,叶刚从那次之后就不再到亲戚家了。从亲戚的眼神和言语里,叶刚充分地感受着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蔑视。当然这有叶刚的原因,他是平凡而内心高傲的人,又敏感。多年以后当他回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活,仍会觉得很黯然,他知道自己的大学生活之所以这样,很大原因在于他身上,极度自卑又极度自尊。
      “晚上一起吃饭吧。同学们都去呢。”许文清说。叶刚点点头。虽然和同学们没有什么感情,毕竟同窗四年。大学的同学中,叶刚对许文清还是很感激的。大二那年暑假要进行实习,去离省城很远的C市写生,要交四百块钱。对于叶刚的同学来讲,四百块钱不过是一个周末出去玩的花销而已,而在交费前,叶刚已吃了一周的馒头。打了个电话回家,还没有说出要交费的事,父亲已在说家里没钱了,母亲的病又花了多少钱,厂里的效益不好,这个月又没有奖金了。叶刚也就没敢说了。他甚至有点悲壮地想,是否去卖一次血。许文清这个时候对他伸出援手,主动借钱给他,其实许文清家境也一般,不过比叶刚稍好一些,这是叶刚后来去了一次许文清家里后才断定的。许文清还故意找了些因由把钱借给叶刚,他知道叶刚这人自尊心太强。
      晚上同学们在校门口那家饭店聚会,所有任课老师基本都到了。叶刚的老师都很年轻,他们的专业是相对较新的专业,室内设计,所以任课老师其实都是经验不足的。不过在叶刚与同学们的心里,最恨的不是老师的水平,这些老师的技能还是很优秀的,甚至他们的其中一个美术老师还是国内小有名气的画家,可是没有一个老师是很尽心尽力教学,平时都在专心搞自己的外块工作。有一次一个教效果图的徐老师请几个学生去他家帮忙装局域网兼帮忙搬家,龙金泉回来爆料说老师的吝啬程度差不多赶上葛朗台了。几个人忙了一个上午,快12点的时候,徐老师回到家了,殷勤地问同学是否口渴了。并叫他女朋友去他车上拿了一瓶矿泉水上来家里。龙金泉抓狂地说,我差点就要对他竖中指了,真是FUCK。几个人喝一瓶水,怎么分啊。那个时候不要说装局域网了,单是帮人装个系统都可以收50块啊。几个同学心想吃饭还得自己解决了,纷纷告辞。徐老师也不挽留,只是很殷勤地要龙金泉他们把那瓶矿泉水带上,在回学校的路上喝。龙金泉回来跟同学们一说,徐老师的光辉形象马上高大起来。
       该去看看方志强,有几个月没看到他了,就要离开省城了,以后要见一面大概就得春节了。叶刚心想。方志强是叶刚的死党,快十年的朋友了。一想到死党们,叶刚总是心情会好些,心里多些温暖。叶刚决定吃了饭后就呼一下方志强,约个时间见见面。
        “刘老师来了。”许文清捅了捅有些发呆的叶刚。叶刚抬头一看,果然是刘老师来了,还在新婚中的刘老师显得容光焕发,穿着一件裁剪得体的连衣裙,是不是名牌衣服,叶刚是看不出来的,不过心里也还是不由得赞了一下,刘老师真是漂亮。叶刚从小的成绩就是不上不下的,很难得到老师们的赞许,不过一向是乖宝宝,不调皮捣蛋,也很难得被老师批评。但是刘老师批评过他,她是辅导员。那次是因为叶刚逃课,实际上他也没什么事,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逃课,可是那天他情绪非常低落,卷缩在被子里,就是不想动。是因为陈艳的那封信么?或许是吧,叶刚心里模糊地想着。就是那天陈艳告诉他,她和一个男生好上了,那男生很爱她,她陷进去了,陷得很深。“那我呢?我陷到了哪里?”那天这个念头就像疯狂的炸弹不断在卷缩在被子里的叶刚的心里爆炸。
    辅导员找到叶刚时,叶刚一句也不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逃课没什么理由好说的。不过刘老师跟他说的一句话,他一直记在心上,“你这个性格啊,以后在社会是要吃亏的,你一定把它改掉。”在刘梅的心里,这个学生其实很让人头疼,虽然他很少闯祸,可是太沉默了,自己都根本没办法和他沟通。
        叶刚心里也知道,在学校还好,人际关系不算很复杂,出去社会可能就很难有什么发展。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呢,虽然之前已在省城里找到一个设计公司上了一个月的班,可是他觉得很压抑。公司是小公司,加上老板也不超过五个人,窝在40楼的一个小办公室里,老板娘整天黑着个脸,老板是皮笑肉不笑的,每天在20多平方的空间里面对这两张脸,叶刚觉得简直就要窒息。到他上了一个多月该发工资的时候,老板仅仅给了他两百块钱,扣下了应该给他的八百块,原因是他刚出来工作,没有工作经验,没有给公司作出贡献。叶刚本来就不是能言善辩的人,理论不了,干脆就炒了老板回学校做毕业设计了。这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第一次辞职。想到工作叶刚就觉得很烦,他不怕累,但是怕去面对工作中与人相处的关系。
     一顿饭吃了好久,喝了些酒的同学们开始有些伤感,有些女同学已眼红红的了。“叶刚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这是另一个死党叶有良对叶刚的评价,与叶有良的友情可以追溯到更久的时间,9岁那年叶刚就认识叶有良了,他大一岁。叶刚还记得小时候叶有良很爱哭,动不动就哭,和女孩子一样。而逐渐长大后,叶有良当然早就不哭了,为人乐观向上,而叶刚却显得多愁善感。
        这一刻的叶刚心里却并没有多少伤感,甚至他觉得是一种解脱,大学生活对于别人是五彩缤纷的,而他只有一片苍白甚至是痛苦的。如果当时和陈艳考到同一个大学会怎样?叶刚知道这种假设很无聊,但是他忍不住想过千百次。两个人填的志愿几乎一模一样,只有一处不同;两个人考的分数也几乎一模一样,叶刚仅仅多了0.5分,但是最后录取的结果是便是两人天各一方。可能从录取结果确定之后,就注定了叶刚的大学生活是苍白的。
        蒋黛是在聚会的尾声中赶来的,美丽的脸上红扑扑的,看来已喝过了。在工业学校里女生本来就不多,美貌的女生就更稀罕了。在省城的学生圈里一向流传着一个顺口溜,G工女生一回头,吓死田里几头牛;G工女生二回头,吓倒城里一片楼。蒋黛算是个异数吧,在大多数男生的心里,她要比那个已成为著名模特的校友还要漂亮多了。叶刚与同学的交流比较少,只有足球是联系他和同学们的纽带,而这个与女生通常是没有办法沟通的。像蒋黛这样的女生,和叶刚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饭局最后在一首明天会更好中结束,明天会更好吗?每个人心中其实都很忐忑,毕竟社会不是学校,没有人心里是有底的。

流年凝眸外,永夜醉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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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20:17:06 |只看该作者
2、见面
    走出饭店后,已是晚上10点多。许文清拉住叶刚,邀他和几个同学去找个地方再喝一喝。叶刚对喝酒一点兴趣都没有,好容易拒绝了许文清,便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走着。这一条校道四年来也不知道走了几回了,但这回忽然觉得有些陌生,叶刚慢慢地走着,伤感逐渐地漫上心来。他并非对这里有什么留恋,或许只是对自己的青春岁月做无法挽留的一种伤感吧。校道边上的休息区有人在弹吉它,几个学生手里拿着啤酒,嘴里不是在唱,简直就是喉咙在吼。看来也是大四的学生。
    绕过了教学楼区,来到体育场。足球场已锁上了铁门,在这里留下过叶刚不多得的笑声。当年第一次来到球场,叶刚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场上几百个人在不断奔跑,几十个足球在天空飞着、地上滚着,他觉得非得撞上不可。可是后来他在这个场上踢了不知道多少次球了,从来都没有撞过一次。
    沿着足球场的铁网墙走,来到篮球场边上。蓝球场通常都不锁,周边绿树浓荫的,一向是学生们晚上双双对对来说悄悄话的地方。以前听师兄们说,这里是学校第一次牵女生的手的圣地,学校后门街道上一片出租屋和旅馆是学生第一次上床的圣地。叶刚听过一个笑话,主角甚至就是同班同学,一个叫柳亚玫的女生,长得还不错,和上一界的师兄谈恋爱,有一晚住在师兄的宿舍,半夜的时候胸罩都掉到下铺去了,弄得下铺的人不知道流鼻血好还是流口水好,至于第二天是怎么还给上铺的就不知道了。有好事者问那个下铺师兄,柳亚玫的大小尺码。师兄回答说,不知道是不是D杯。从此男生们在私下里就叫柳亚玫D杯。
    叶刚相信这个笑话是真的,师兄他们的宿舍就在楼上,有次周末的半夜他还听到柳亚玫在楼道讲话的声音。叶刚不是个封建的老古董,但是他内心里还是不大能接受这种在他看来是很荒唐的事情,所以从此柳亚玫在他的心目中就是个很奇怪的人。在叶刚有点古怪的思想里,他偶尔还会想,陈艳不会也闹这种笑话吧,在他的认识里,陈艳是个比较保守的人,想来不至于,但是和她所爱的那个人在一起会做什么呢?每次想到这些,叶刚就觉得心里一阵阵刺痛,然后就叹息,她怎样和自己又有什么相关呢。
    走累了,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叶刚心想,陈艳现在在做什么呢?据说她将会留在F省,不会回来G省工作了。这意味着以后见面都没有机会了吗?
    叶刚忽然想起来,得呼一下方志强,学校已命令毕业生们一周内全部搬离宿舍了,不能留在省城多久了。
    刚想站起来,一阵抽泣声忽然传到耳朵中来,叶刚吓了一跳,周围都很空旷,分明没有其他人啊。
        叶刚站起来四周观望,判断一下那阵抽泣声的方位,走了几步,终于隐约看到地上似乎坐着一个人。叶刚心里的石头落了,这世上哪会有鬼的啊,可是那哭声倒是越来越大了,应该是个女生。叶刚扭转身慢慢往后走,他一向是不爱理闲事的,别人的事自己也不知就里,还是走开好了。
        “喂,你这人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啊?”叶刚吓了一跳,回转身来,那哭着的女生已站起来了,黑暗中也看不清长相。叶刚讪讪地说:“我看你在哭,我也不好打扰你啊。”“你看到别人哭,也不会问问为什么啊?”
         叶刚心想,我靠,这人还真不讲理啊,我又不认识你。
        “你不认识我吗?”那女生似乎知道叶刚心里想什么。
        叶刚心想,还真见鬼了,我怎么会认识你呢。“很抱歉,我应该不认识你吧?”
        “我认识你,那次座谈会我们不是见过吗?你还发过言。”
        叶刚迅速在脑里搜索有关“座谈会”三字的相关信息,很遗憾,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看你是记错了吧,我没参加过什么座谈会。”
        “好啊,叶刚,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认识就不认识了。”那女生看起来生气了。
        叶刚这下可真是抓破头也想不通是咋回事,她既然能叫出自己的名字,那肯定是见过的,他又不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不可能引人瞩目的。只好老老实实地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不过我确实记不起来了。”
        那女生倒是破涕为笑了,“好了,不难为你了。事情是过了好久了,两年前我们见过面的,是在同乡会上见的。”
        叶刚向来不喜欢这些聚会,觉得一帮人坐在一起,吃吃喝喝,听会长唠叨一下就散会,这样的聚会实在太无聊,四年中就参加过两次。第一次是作为新生,啥都不懂,师兄说干啥就干啥。第二次是因为同乡会组织了一次球赛,赛前就顺便参加了一个什么座谈会,就是瞎扯了些文学的东西。实际上后叶刚和死党们聊天时说起来,还说了真是无聊,一个美女也没看到过,有一个还马马虎虎,看着顺眼,叫什么名字自己倒是懒得记下来了。
        叶刚实际上是认不出来的,“哦,我想起来了。你怎么了?躲在这里哭。”
       那女生幽幽的叹了口气,:“没什么了,谢谢关心。我只是心里不痛快,哭一下就没事了。”
        叶刚对女孩子的心思是一点都不了解的,她不说更好,要不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应付。“早点回去吧,虽然是学校,但是一个女孩子在这里也不大安全。”
        那女生笑着说:“好了,知道了,你很啰唆啊。”
        叶刚心想,我才讲几句话啊,就嫌我啰唆,刚才还说我没同情心不问一下,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我送你回去吧?你......是哪个系的?”
        “就知道你忘记了,我名字你也忘记了吧?”灰暗的光线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叶刚被说中了心里的疑惑,顿时觉得尴尬无比。
        “那你这次好好记住了,我叫罗兰,化工系的,低你一届。”
        “哦,我记下了。W市的。”
        “废话,我是你同乡,不是W市的是哪里的?”
         叶刚讪讪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低着头说:“走吧。”转身向宿舍区的方向迈步。
        “你生气啦?拜托,你是男生,怎么这么小气啊。”罗兰加快了脚步超过叶刚。叶刚没有生气,只是不知道该怎么与这样的女孩子对话,还是沉默容易一点。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校道上已有路灯,叶刚稍一打量罗兰的背面,长发披肩,窄肩细腰,身材看起来很匀称,背面看倒是美女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是背面像明星,前面像猩猩那种类型。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罗兰忽然回过头来说:“怎么样?我长得好看不?”
        叶刚心里苦笑,现在的女生都这样的吗?他的目光在罗兰脸上稍一停顿,就转移开视线,心里明白了,这就是当时自己觉得顺眼的那个女生。“好看。”
        罗兰有点狡黠地说:“就只有好看这个评语吗?”
        叶刚抓抓头上的短发,这女生真是烦人啊。“漂亮。”
        “废话,那不是一样吗。”罗兰回转身去,“好了,谢谢你送我。”
        叶刚:“不用谢了,我走了。”
        罗兰又转过身来:“等等,你是不是要走了?我听师兄说你不留在省城工作?”
        叶刚:“恩。我先回家,再做打算。”
        罗兰:“那我以后怎么联系你啊?”
        叶刚心想,还联系什么啊。把传呼号报了一遍给罗兰。罗兰反复读了几遍,“你几号走啊?我送送你,就当报答你今天送我。”
        叶刚抓了抓头,“不用了,我朋友会过来送我。”
        罗兰撅了撅嘴,“不用就不用了,好心没好报,我稀罕送你啊。”
        叶刚觉得简直头都大了,女孩子都是这么容易生气的吗?陈艳好像不会啊。忙说:“不是啦,我很感谢。”
       这下更糟,罗兰跺了跺脚,“谁要你感谢了,不用拉倒。我回去了。”说完转身径直走入宿舍大楼。
        叶刚不知道不用她送也会发一下脾气的,心想,算了,应该也没什么吧。就在这时,“嘀嘀嘀。。。”传呼机响了。
        是方志强CALL了,叶刚心想,只是那个电话没见过。学校的电话室已关门了,小商店里还可以打电话。叶刚拨通了电话,果然是方志强。方志强:“毕业证拿到了?找到工作没?”
         叶刚:“总算毕业了。工作没呢,我准备先回家。”方志强不置可否,“明天我约一下阿忠有良他们,看有没有空来一趟省城,正好帮你搬东西回去了。”顿了一下又说:“主要也是我想他们了,我们兄弟六个很久没有一起聚过了。”叶刚当然很赞成了,“是啊,过年的时候都没有约到一块,不是你没空就是他没空。对了,你那个于朋友什么时候让兄弟们见见啊,我作为三哥,弟媳来见见我也应该的啊。”语气里带点挪揄,和死党们一起,总是叶刚最开心的时候。方志强:“咳,你别糗我了,该给你见时,我一定带到。”“一言为定啊。”
        叶刚回到宿舍,许文清他们还没有回来,看来得喝到三更半夜爬墙进来了。爬墙那是常有的事,叶刚他们的宿舍电视信号很弱,每当有曼联的比赛,一帮家伙就急了,经常是跑到宿舍楼外的小商店看的,幸好那店主支持的不是阿森纳,要不准得掐架,因为叶刚全班男同学在他和几个红魔的拥趸的影响下,都坚决地站到红魔球迷的阵营里面了。看完比赛通常都是半夜了,所以爬墙进来是很常有的事。
        叶刚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其实他的衣物少得可怜,基本上在学校就是穿校服。书倒有不少,逛书店,买书,可能就是叶刚这四年来上街的最大理由,不过现在书都卖得很贵,如果不是碰到爱不释手的好书,一般也不会买。记得有一回想查一下李白的侠客行那首诗,他就在书店里看,强行记下来。那次他很佩服自己,居然5分钟就把几十韵的侠客行背下来,事后他都觉得不可思议。除了书外,还有一大捆厚厚的信。叶刚随手从中抽出一封来,是两年前陈艳的一封信。叶刚跟陈艳说过,她的来信就像阳光,照进他灰暗的心里。可是这阳光是短暂的。这几年通信最多的倒不是陈艳,一个是他的死党秦文忠,另一个是林晓丽,这几年的喜怒哀乐都基本上都在写给他们的信上了。再抽一封出来,是林晓丽的,最近收到的。她已找到工作了,八月份就将在P市上班。秦文忠的信比较特别,很多是没有邮戳的,是见面的时候给的。叶刚与秦文忠性格相近,叶刚对一群死党感情都一样深,不过他觉得最了解自己的人应该就是秦文忠了。
        把书与信件都收拾好,除了电脑外,其它的东西似乎都可以丢掉了。电脑是大三的时候,实在是没有电脑的话不可能学好专业技术,在这样的情况下,由叶刚的大姐出了大部分钱,又向方志强借了一部分钱,才买回来的。收拾好东西后,许文清他们还没有回来,大概今晚是在外面睡了。忽然传呼机又响了,有人留言。叶刚的传呼机是秦文忠给的,是中文传呼机,可以直接看留言比较方便。留言是这样的:“叶刚,猜猜我是谁。我真的好想送送你。你走那天联系我好吗?”后面是一个传呼号码。叶刚想了一下,想想可能是罗兰,自己除了一群死党外,也没啥朋友的了。同学是肯定不会这样跟自己开玩笑的。想到罗兰那种爱发脾气的样子,叶刚就觉得头大,这种女生不是自己可以应付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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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聚会
        第二天,方志强给几个死党都打了电话,约定晚上在叶刚的学校见面。叶刚心里很兴奋,大家可以聚在一起,是很开心的事情。以前年纪小,大家聚在一起似乎是很轻易的事情,而年纪渐长,这种机会就越来越少了。下午的时候秦文忠先到了,他是直接到学校找叶刚的。秦文忠工作在P市,离省城不过两个小时车程,叶刚也偶尔会到P市找秦文忠聚聚。刘志军他们还在路上。叶刚给方志强打了个电话,约定在学校的门口的那家饭店见面。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叶刚和秦文忠就在校园内找个休息的地方坐着聊天。“你知道不?林晓丽要到P市工作了。”叶刚说。“你不用告诉我的,只要她好,过得开心,比一切都重要。”秦文忠苦笑着说。叶刚拍拍秦文忠的肩膀,“我明白的,我不会告诉她,我跟你讲了她的去向。”秦文忠默然半刻,说:“这世上,你是最了解我的了。”叶刚心里也有些黯然,如果当初他们没有分手,现在不是很好吗,可以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了。
        叶刚想打破这种黯然的气氛,说:“诶,昨晚我认识了一个女生。”
        “我靠,真的?好事啊。你这小子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兄弟们都快急死了。”秦文忠有点夸张地摆了摆手。
        叶刚有点尴尬地说:“唉,我也不想的啊,你三哥没这魅力啊。”
       秦文忠说:“别瞎说了,你哪里比别人差了?人长得也不难看,不缺胳膊少腿的。再说了,你把你写的那些诗歌什么丢出去,还不能砸到一堆女孩子啊。说到底啊,你就是不坏。没听说过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
        叶刚笑骂道:“去你的,别瞎吹了,你又坏到哪里去了?除了林晓丽,你又追上谁了?”
        秦文忠说:“得,咱们别讨论这个了。你这家伙很会转移话题啊。跟女孩子讲话怎么不这么能讲呢?要不我早就有三嫂了。”
       “算了算了,咱们兄弟彼此彼此。对了,志强的那个朋友你见过没有?”
        “你说的是于晶晶?你这么近都没见过,我更没见过了。怎样?志强有跟你提到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没有啊,那家伙很保密,我昨晚问他了,他只说该给我们见时就会让我们见。”
        “我靠,哥哥们的话他都不听了?不行,今晚得审问一下。”
        两人嘻嘻哈哈地说了一通。快六点的时候,方志强四人一起过来了。六人一见面,秦文忠就开玩笑说:“咱们今天是乡巴佬进城啊,都托了阿刚的福了。这里可有什么园可以看看的?”叶刚说:“我靠,你这么渴望做刘姥姥啊?变性手术应该不便宜啊。”叶有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说:“他做不了刘姥姥,做秦公公也行啊。问题是谁来操刀。”大家笑作一团,然后勾肩搭背地一字排开向前走。
        “我们好多年没有这样走了。以前上学放学都经常这样走的。”叶刚忽然有些伤感,“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机会可以这样一起走。”
         “一辈子都有机会!”叶有良挥了挥拳头。
         “对,一辈子都是好兄弟。”方志强接着说。
        “我饿了,去哪吃饭啊?”陆质兵问。方志强想了一下,“这样吧,我先去订房间,解决好今晚睡觉的地方,然后找个好点的地方吃饭,唱歌好不好?”
        “那当然好,有方老板埋单。”叶有良笑着地说。
        “有没有特殊服务?”秦文忠笑嘻嘻地说。叶有良忙道:“诶,这里有三好学生啊,你可别教坏小孩子。”
        “靠,他都毕业了,还哪门子学生。”
          叶刚知道大家都是开玩笑的,实际上大家从来都不敢去享受什么特殊服务这些的。“我豁出去了,只要你们埋单就好了。”叶有良说:“好啊,回去我就告诉阿叔,你变坏了。”大家又免不得一顿“拳脚相向”。好朋友们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是人生一大乐事。
       本来大家是约定在叶刚的学校附近随便找个小饭店大排档吃吃饭的,后来方志强想既然难得大家聚一聚,索性请兄弟们吃顿好的。找了个商务酒店定好休息的房间后,方志强便打个电话到南岗海鲜城订包间,这海鲜城的菜味道不错,环境也上档次,是方志强的公司招待客户吃饭经常来的地方。
        进包间的时候,叶刚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走进斜对面的包间,有点像蒋黛。虽然类似这间海鲜城的消费场所也不算什么高档的地方,不过对于叶刚来说也是第一次。以前也常和方志强一起吃饭,不过他从来都是力主去大排档吃的,一来不必乱花钱,二来也吃得自在。至于蒋黛,叶刚是听说非星级酒店不进的,看来应该不是她吧。
        菜一个个上来了,方志强一个个菜的跟死党们介绍。因为陆质兵和叶刚不善喝酒,所以大家也就不喝了。另外一个原因是,秦文忠和叶有良觉得这里酒喝来不值,外面几十块的酒在这里就差不多卖一百了。方志强也不坚持,兄弟这么多年,也不需要客气。
        “大家以茶当酒,祝老三顺利毕业,以后鹏程万里。”秦文忠举起手边的茶杯说。
        “还有尽快找到三嫂。”叶有良接着说。大家都站了起来,举起手中的茶杯。
          叶刚心里暖暖的,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人真心祝福他的话,除了亲人,就是面前这几个人了。林晓丽也会的。陈艳呢?叶刚想起陈艳曾这样在信里跟他说:阿刚,你是个好人。不过我认为我们是不适合的。我祝福你,永远祝福你。叶刚定了定心神,站起来举起手中的杯子,“兄弟们,为我们的友情干杯。你们永远是我的兄弟。”
        大家一饮而尽。叶有良大口大口地吐气,“靠,烫死了。”秦文忠说:“把你的猪舌头伸出来看看,看熟了没有。”叶有良反唇相讥,“你的四个鸡眼是看不清楚的。”陆质兵笑说:“你自己不也是个四眼田鸡么?”这下他可得罪人两个人了,秦文忠与叶有良对了下眼色,围了过去就是一顿“饱拳”。叶刚三人在旁边哈哈大笑,也不阻止。
        方志强对叶刚说:“听阿忠说,你认识了一个女孩子?”
       “我靠,我风度翩翩的,认识一个女孩子很奇怪吗?”叶刚信口胡吹。
       “算了吧,你靠边站,要说风流倜倘当然首推是我了。”秦文忠站起身来,做个玉树临风状。
        “你发发善心好不好,不要让我隔夜的饭都吐出来了。”刘志军说。
        秦文忠哈哈一笑,“算了,为了老大的胃着想,我收回刚才的话。不过今晚得审问两个人。一个是老三,一个是老五。”
        方志强忙道:“怎么扯到我身上了?”
        “你那个于大小姐什么时候才现金身啊?”
        方志强说:“八字没一撇呢,以后会带给你们认识一下的。”
        “你老实说,到哪个程度了?”叶刚问。
        “算了吧,你小孩子又没谈过恋爱,你知道什么程度?”叶有良说。“我来审问吧。”
        “别审了,目前只到牵手阶段,哪个哪个亲吻啥的还没到。”方志强不打自招,声音却是越说越低。
        “好了,算你聪明,不用我们动用满清十大酷刑。那就到第二个了。”秦文忠做出奸诈的笑脸转向叶刚。
        “我没啥好交代的。”叶刚作出一付视死如归状。秦文忠又和叶有良对了下眼色,叶刚知道不妙,连忙说:“我交代。”叶刚抓了抓头发,“其实什么都没有啊,只是认识了一个人而已。”秦文忠说:“长得怎样?是沉鱼落雁还是闭月羞花?”“我靠,你是韦小宝啊?翻来复去就是这两个词,能换个新鲜的么?”叶有良说。接下来当然又是一番唇枪舌剑的“交战”。
        一顿饭吃的时间很少,玩闹倒是占了大部分时间。方志强在吃饭途中倒是不断接到电话,不是同事的就是客户的。每次一接电话,其他五人就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把电话讲完,然后马上七嘴八舌地问是不是于晶晶,可惜每次都不是。方志强认识于晶晶好些年了,还在学校读书时就认识,当时只知道她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为人处世都很老练,据闻她家境殷实,父亲是市里的领导,叔叔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几个舅舅都是拥有实业公司的生意人。所以追她的人一向是以连排计算的。这些情况方志强都只放在心上,他知道和于晶晶的差距太大,自己是从乡下来的小人物,父亲是一个小小的村官,和于晶晶父亲的级别要不差上百倍也有十倍。更不要说她的家族还是富有的阶层。至于相貌,方志强长得还算得帅气,不过追于晶晶的人有一大把长得比方志强帅过几条街的。方志强出来社会几年,虽然不算有什么成就,不过见过的世面也不少了,他知道很多事情是叶刚他们无法想象的。
        喝得茶多了,叶刚上洗手间,在公共洗手区迎面就和一个人打个照面,分明就是蒋黛,不过她似乎喝多了,完全没有认出叶刚来,旁边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靠了上来掺扶蒋黛。蒋黛一把推开对方,脚步轻浮地一个赽趔,迎面就向叶刚倒来,叶刚下意识张开双手抱住蒋黛的身体。这下温香软玉抱个满怀,叶刚心如鹿撞,一时之间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只好说:“蒋黛,你没事吧,我是叶刚。”蒋黛还没有回应,那男生已一个箭步扑了过来,一把将蒋黛拉了过去,眼里充满敌意,“你好大胆啊,居然敢趁机揩油?”叶刚慌忙分辩道:“我没有啊,我是看蒋黛要摔倒了,我扶她一下。”这时蒋黛似乎清醒了一点,她推开那男生的手,大声说:“你有病啊,他是我同学,刚才好心扶我一把。”然后转头对叶刚说:“真是巧啊叶刚,你怎么在这啊。”叶刚说:“我和朋友们在这吃饭。你没事吧?我看你应该早点回家休息。”蒋黛微笑着说:“没事,我习惯了。我先回包间了,我们回学校再见。”叶刚说:“我过两天就走了。你保重。”蒋黛点点,不再说话,和那男生回包间去了。这时方志强和秦文忠等人都已跑了过来,他们在包间里听到似乎叶刚在和人争执,怕他吃亏马上就跑出来了。
         “就是这个女生?哇噻,好正点啊。”回到包间后,秦文忠笑眯眯地问叶刚。
        “别瞎扯了,这是我同学。”叶刚说。
        “我靠,你要是开窍多好,她这相貌做我们三嫂,我是举双手双脚同意。”秦文忠说。
        “告诉你,我和她同学四年,今晚说的话算最多了,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叶刚说,“我可是想都不会想和人家有什么来往的。”
        “切,这么漂亮的妞,你想都不会想?你有毛病吧?让我检查看看。”叶有良开玩笑就要动手动脚了。叶刚当然是逃为上着了,心想幸好刚才抱了一下蒋黛没给这帮人看到,要不还不给烦死啊。想到刚才抱个满怀,忽然心里就一跳。蒋黛确实不是一般的漂亮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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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唱歌        
        结完帐,六个人走出了海鲜城。走在海鲜城前面的广场,七月的天气非常闷热,叶有良说:“现在喝几杯冰凉的啤酒就舒服了。”方志强说:“我们马上去KTV,让你喝个饱。”方志强领着大家拦的士,现在正是繁忙的时候,过的车都是已载客的。方志强有点后悔没开那辆3。0出来,虽然说自己升迁的事没有定案,不过昨天洪总已亲口说了那车就让他开的,自己是觉得还是不要这样招摇的好,毕竟又不是公事用车,会给别人说闲话的。等自己真的升任副总了,那又不一样。
        好容易拦了辆的士,坐不下六个人的,叶刚就让方志强带着刘志军三人先去,自己和秦文忠坐下一辆。在等车的过程中,叶刚看到蒋黛也出来了,不过这次是自己一个人,走到广场上就蹲下来吐。
         叶刚不由得有些怜悯,走过去轻轻拍着蒋黛的背。蒋黛蹲在地上,艰难地抬起头来,歪着头打量着叶刚,“叶刚又是你啊。”叶刚点点头,“你要紧吗?要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吧?”“没事,我休息一下就好了,谢谢你啊。”蒋黛因为喝了很多酒,脸红扑扑的,一些细密的汗珠渗出来,娇媚中带着些让人可怜的意味。叶刚虽然平时有点怕和女生相处,尤其是像蒋黛这样出色的女子,但这时看她似乎随时会昏倒在地上,不由得有点担心,只好先不走了,在这里照看她一下。秦文忠也走了过来,“她喝了很多吧?要不要送她去医院?”“她不愿意啊,等等看吧。”
       “小黛,小黛,你在哪里啊?”叶刚见过的那高高大大的男生从海鲜城跑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一帮人,有男有女的。叶刚向他们招了招手,“蒋黛在这。”那男生三步并两步地跑过来,“你在这里干什么?”一开口就是盛气凌人的言语。叶刚还没有说话,秦文忠已愤怒地说:“我们在这里关你什么事?”“你说什么?”那男生一个跨步走了过来,他有一米八几,足足比叶刚两人高了一个头。后面那帮人也跑过来了,一个女生过来拉住那男生,“贾新宇,你想干什么?”贾新宇粗声粗气地说:“我想揍他们。”秦文忠也不甘示弱,“你来啊,谁怕谁。”实际上不要说后面还有一帮人,单是贾新宇恐怕叶刚两人就打不过他。
        就在这时,蒋黛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贾新宇,你要是老这样,以后就别见我。别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贾新宇似乎对蒋黛很忌惮,不敢作声,只向叶刚两人瞪了瞪眼睛。秦文忠也瞪了回去。叶刚不想闹事,对蒋黛说:“你有朋友来照顾你了,我就先走了。”蒋黛摆了摆手,“谢谢你叶刚,你是个好人。”叶刚忽然就想起陈艳的话,心情就沉了下去,勉强地笑了笑说:“也不是什么好人了,一场同学,难道看你这样我可以不管你吗?我走了。”
        再回到路上拦车,叶刚一句话也不想说了。秦文忠揽着叶刚的肩膀,说:“想起陈艳了?”叶刚缓缓地点点头。秦文忠叹了口气,也不说话了。
        叶刚的传呼机响了,是方志强的留言,问他们到哪里了?请快点到皇马俱乐部A14号房间。叶刚知道皇马俱乐部在哪,其实不远,反正也拦不着车,不如走着去吧?叶刚询问秦文忠的意见,秦文忠也没意见,两人就走着去了。
         传呼机又响了,叶刚一看,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打量一下周围,正好有个电话亭,他身上有电话卡。拨通电话后,电话那头有人问:“你找谁啊?”是个女生的声音。“请问刚才谁呼我,号码XXXXXXX。”电话那头忽然就断掉了,一串忙音。“是不是有人整蛊你啊?”秦文忠问。“不管它了。”叶刚也懒得去猜是怎么回事了。
        虽然路途似乎不远,但是叶刚两人也走了差不多20分钟才走到。由工作人员带到A14后,两人一进门,就被喷了一身的酒水,原来他们开了一瓶香槟。秦文忠假装生气地说:“我靠,用不用这样来欢迎我们两个人啊。”
        叶有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说:“还好说,酒都浪费给你们了。”
        “好啊,我也浪费一点给你。”秦文忠向叶刚打个眼色,两人联手抢下酒瓶来。“还是算了,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倒的。”
        叶刚也倒了一杯香槟,一饮而尽,“这杯是我敬兄弟们的。”
        方志强提醒叶刚“你可别这样喝,香槟喝起来甜的,你这样喝很快就会醉的。”
        “醉就醉吧,人生能得几回醉?”叶刚有点黯然地说。
        秦文忠拍了拍叶刚的肩膀,说:“是的,我陪你醉。”
        “我也陪。”叶有良也立刻干了一杯。
        “当然了,还有我们。”方志强等三人也围了过来,方志强给刘志军、陆质兵还有自己也倒了一杯。叶刚夺过陆质兵的杯,“二哥就不用了,我代喝。”“代也不到你代,你酒量很好吗?”叶有良抢了过来,一饮而尽。陆质兵一拍大腿,“我靠,你们怎么回事,二哥我一杯酒也喝不上,老六你喝的那杯不关我事啊。”陆质兵自己倒了一杯也一饮而尽,可惜被呛得不断咳嗽。叶有良忙倒了杯水给他。
        叶刚被刚才在广场的事弄得很不开心的,这些兄弟们一看他脸色就知道他心情不好了,大家抢着陪他喝酒,心里非常地感动,也觉得很温暖。是的,自己再穷,再渺小,也有一帮死党,一帮兄弟。
       从BEYOND到张学友,从《光辉岁月》到《朋友》,一首首歌曲,让这六兄弟回忆起很多往事,大家肩并肩地唱了很多过去一起唱过的歌。在江边,在草地,在上学的路上,在星光下唱过的很多歌曲。叶刚今晚创造了自己的记录,喝了至少八瓶啤酒,最后就昏睡在沙发上了,这是后来叶有良跟他聊天时算给他知道的。
        叶刚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早上十点多,睁开眼一看,是在酒店的房间里,屋里横七竖八地睡着几个人,秦文忠睡在自己边上,叶有良躺在自己脚边,眼镜丢在地上。刘志军睡在另一张床上,陆质兵睡在另一头,只有方志强不在,不知道去哪了。叶刚拿呼机看了下时间,已十点多了。叶刚昏昏乎乎地坐起身来,头疼得要死。旁边的床头柜上有一杯泡开的茶,估计是兄弟们怕他醒来口渴,放在边上的。叶刚敲了敲自己的头,一点都想不起来怎么到了这里的,只记得昨晚似乎自己喝了很多,从来没有的那么多。叶刚酒量向来很差劲,四年前从电视上知道陈艳的录取结果后,那晚他找叶有良聊天,喝了两瓶啤酒就醉了。叶有良后来一直安慰他说,不是他酒量差,是他喝太快了。叶刚知道这不是原因,或许是因为心情太差吧,关键是自己酒量太差。所以到了读大学的时候,和同学们一起,白酒是绝对不喝的,喝啤酒都很节制。
        叶刚爬起身来,酒店房间里开着很强的冷气,还是满冷的。“这些家伙都不知道盖被子的啊。”叶刚自言自语地说,逐一帮他们都盖好被子,把地上的眼镜收好。给秦文忠拉被子的时候,秦文忠醒了。秦文忠从床头柜上摸到眼镜戴上,神秘地笑了笑。叶刚越看越奇怪,“我靠,你奸笑什么?”秦文忠笑着说:“我可没有动你啊。”“操,你动得了吗?快说有什么事。”秦文忠说:“昨晚有很多女孩子CALL你哦。你又昏死了,最后我们实在忍不住帮你回了几个电话。”叶刚知道秦文忠肯定是夸张了,不过有CALL是肯定的了,会是谁?秦文忠不紧不慢地掏出香烟,慢悠悠地点上一根。“你好快点招供了啊,我可不想用满清十大酷型对付兄弟。”叶刚好奇心一起,倒是着急了。秦文忠说:“第一个呢,估计是那个很正点的女生。”叶刚觉得非常奇怪,不大可能。“你这也想骗我?我认识你不是一天两天了。”
        秦文忠还是不紧不慢地说:“你不信就算了,反正她讲了什么你也不放心上的了。”叶刚知道他一定会说的,自己再问反而很难问出来。“那就算吧。志强去那了?”秦文忠答这个倒爽快,“他应该回公司了,好像他老板找他。昨晚半夜打了个电话来的。对了,他说他没办法送你了,可能今天就要去H省。”叶刚不由得有点担心,昨晚大家都在叙旧,都没怎么问他的工作情况,“知道是什么事吗?”秦文忠说:“不知道,他只说没什么的,就是出趟差。”顿了顿又说:“应该没什么的,你放心。”叶刚点点头,不再作声。
        秦文忠抽完了一支烟,忍不住说:“你就一点都不想知道昨晚的CALL是怎么回事吗?”叶刚摆出一付无所谓的样子,“说不说随你了,反正我也可以问有良他们的。”“切,我也不告诉你。”叶有良懒洋洋地抬起头说。叶刚哈哈一笑,“不说就不说。”秦文忠拉长了声音说:“哎,昨晚那女生怎么说的?有良。好像要约某人去某个地方啊。”叶有良接着说:“对啊,不如我们去吧,就说我们三哥不来了,和我们约会是一样的。哈哈”叶刚只好投降,“算了,兄弟们,到底是怎么回事?”秦文忠说:“没意思,你这么快就投降了。”
        原来昨晚确实有两个人CALL叶刚,第一个是蒋黛,只是留言说很抱歉,她的朋友很无理。第二个是许文清,是约他吃顿饭,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叶刚其实倒是怕蒋黛约他见面什么的,见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家都起来了,结帐时才知道房钱方志强已付了。刘志军几人和叶刚一起回到学校,秦文忠还是要回P市,刘志军三人都要回W市,就帮忙搬一些叶刚的物品先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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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20:39:29 |只看该作者
5、告别
        送走刘志军三人,叶刚还是有头晕,想到今晚还要和许文清他们吃饭呢,现在是闻到酒味就想吐了。离和许文清约定的时间还有半天,叶刚想,不如去看看梁秋妍吧,反正以后也不知道有多少见面的机会。梁秋妍原本是叶刚的高中同学,当时成绩也满好的,可是高考总是很难保证正常发挥的,梁秋妍落榜了。经过重读,考上了省里的重点大学**师范大学。从叶刚的学校到梁秋妍的学校也不远,偶尔叶刚也会去找梁秋妍聊聊天,去她的学校的饭堂吃吃饭,那里有叶刚喜欢喝的花旗参炖乌鸡汤。
        梁秋妍还在读大三,没有装传呼。给梁秋妍的宿舍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按说现在都是复习阶段了,应该没课才对的,叶刚想,可能去教室自习了,只好作罢。没找到梁秋妍,罗兰倒打传呼来了,留言约他在七号楼见面。叶刚心想,也罢,自己这两天就要回去了。努力回想一下当时的座谈会,似乎她对诗词蛮有兴趣的,自己手头上刚好有些书,就送几本书给她吧。挑了一下,一本《小山词》,一本《淮海生平研究》,还有一本《唐代千首绝句》,小晏和秦观的词是叶刚比较喜欢的,所以买了比较多有关于他们的书。
        来到七号楼一楼大厅,四周看了一下,罗兰还没到,据说迟到是女孩子的专利,叶刚只好耐心等一等。七号楼邻近篮球场,站在一楼就可以看到篮球场内的情况,虽然大三以下的学生就要考试了,但还是有很多学生并不紧张,还在玩。叶刚心想,自己何尝不也是这样的,只有功课当掉了才会害怕紧张。
        “喂,来好久了?”
        叶刚转过身来,罗兰就站在身后,看得出来她打扮了一番,倒是显得楚楚动人。
        叶刚微笑了下,说:“没有了,我刚到。”他把手里的书递了过去,“不知道你喜欢看不?送给你的。”
        罗兰似乎有些惊讶,忙接了过去,笑着说:“喜欢啊,谢谢你。”
        叶刚说:“你都还没有看是什么书呢,就知道喜欢了?”
        罗兰撅了撅嘴,“我就喜欢,你管我啊。”
        叶刚也不以为意,笑笑说:“喜欢就好。对了,你找我有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啊。”罗兰不满地说:“对了,我找过你的舍长了。”
        叶刚抓了抓头发,“你找过许文清?你怎么认识他的?”
      “我知道你是在材料系啊,要找到你们宿舍还不容易啊,我是去找你的,你不在,刚好碰上他了。”罗兰说。“昨晚呼你也不回我,早上我就去找你了。他告诉我你昨晚一晚没回来,去哪鬼混了?”
        叶刚有点反感鬼混这词,自己是和死党们在一起,什么鬼混了,“别瞎说,我是和我的朋友们去玩了,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
        “生气啦?我不是随口说说嘛。和女朋友?”罗兰有些小心翼翼地问。
        叶刚提起自己的死党就觉得开心,“不是了。和我的死党们,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
        罗兰饶有兴趣地问起叶刚和死党们的事情,两人沿着篮球场走上校道,就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又一圈。
       叶刚以前没有想过自己会滔滔不绝讲了两三个小时的话,更不会想到是跟一个不算熟悉的女生,即使是和死党们在一起,或是与林晓丽一起,自己都是听得多,讲得少的。这个下午罗兰很少讲话,偶尔会插几句话,问一个问题这样,其余时间都在专注地听叶刚讲话。
        到最后,叶刚忽然觉得不好意思了,“我是不是很啰嗦?我平时不是这样的。”
        “还好了,那天我是随口说的啦。我喜欢听你讲这些。我从小也有一些朋友,但是好像都没有像你们感情那么好的,我有点羡慕呢。”
        叶刚想起林晓丽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微微一笑说:“我们的故事很平凡,也没什么好羡慕的。不过我觉得人生有过这样的朋友,也是很难得的。”
        这时许文清的CALL来了,宿舍的舍友们已在学校后门那街上的大排档了,就差叶刚了。
       叶刚只好向罗兰告辞,罗兰笑着说:“我也去参加可以吗?”叶刚有点愕然,还没有答话,罗兰已说:“开玩笑的了,不阻碍你们了。”叶刚松了口气,要是罗兰真的去了,自己怎么跟那帮同学介绍罗兰啊,准被那帮人取笑的了。
        罗兰看叶刚松了口气的神情,就说:“你就这么不希望我去啊?真小气,我食量又不大,能吃你们多少东西啊。”
        叶刚啼笑皆非,忙解释说:“不是这个了,我是怕你去了会闷,你又不认识我的同学。”
         罗兰笑眯眯地看着叶刚着急的神情,说:“好啦,我逗你的啦,晚上我也要自习呢,今天下午已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在玩了。”
        叶刚苦笑了一下,“我是拿你没办法的。好好复习吧,你平时成绩还好吧?”
        罗兰一付无所谓的样子,“不好不坏了,反正能混到毕业吧。”
        叶刚不置可否,说实话,有几个人不是在混张毕业证书呢。叶刚送罗兰到女生宿舍前,罗兰站在宿舍大楼门前,并没有进去的意思,说:“你去找他们吧。我在这等一下我同学。你的号不会变吧?”叶刚点点头,倒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约同学了,也不在意,对罗兰挥挥手转身就走。
        快到学校后门的时候,传呼机又响了,是刘志军他们的留言,已到家,电脑也送到叶刚家了。
        找到许文清他们时,叶刚的室友们都齐了,叶刚一到,许文清马上倒了一杯啤酒递了过来,“没得好说的,迟到,先干一杯。”叶刚不由得倒吸口冷气,现在是闻到这啤酒的味道都受不了,但还是撑住干了一杯,一起住了四年了,很多同学以后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见面了,这一杯是该喝的。
        省城的工作实在太难找了,人才太多,竞争太激烈,叶刚他们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除了一些有背景的同学可以通过关系留在省城外,其他同学大多都往下面的市找工作了。酒过三巡,有些同学很自然就发起了牢骚。许文清拿起筷子狠狠地敲了下桌子,说:“我们读了四年书有什么用啊,别人一看你是应届生,话都不跟你多一句。”也有人发泄了对老师的不满,龙金泉说:“这些老师,除了黄主任和刘老师,有哪个有心思教我们的?都是在顾自己的荷包涨不涨而已。我听说老徐已包下了黄港大道两边街道的外墙装修工程了。”
        叶刚当然也心有感触,不过想想,说了又有什么用,还不是得靠自己去找工作。一年前大家在谈论毕业后怎么找工作的事,大家还是兴致勃勃的,都说上学已花了这么多钱,一定要找好点的工作啊,要不什么时候才能赚回学费。一年后面对现实,却是这么无奈。
        舍友们基本上第二天都要走的了,大家都知道以后未必有机会见面了,酒席后互道珍重,心里都是百感交集的。
        在排档散席后,已是晚上11点多,叶刚忽然想打给电话给梁秋妍,估计她现在应该在宿舍了。明天就要走了,怎么也得告诉她的。打电话过去,果然找到梁秋妍。从电话里叶刚感觉得到梁秋妍心情低落,讲话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叶刚开玩笑地问:“是不是和你男朋友吵架了?”没想到梁秋妍并没有否认,叶刚安慰了一顿了,挂上电话后才想起自己本来是要跟她告别的,想想也没什么了,以后还是会有机会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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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回家
        终于告别校园,踏上回家的路,叶刚没有以前回家的喜悦,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工作还没有着落,回家也不知道怎么向父母交代呢。叶刚是家里的老幺,上面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父母对叶刚说不上悉心栽培,因为他们文化不高,对于怎么教育孩子成才没什么概念,只要孩子们不要闯祸,踏实做人就好了。可是从小到大,叶刚也是在父母的百般呵护下健康长大的。叶刚还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患上了伤寒病,一连几周都在高烧中,站都站不稳,可是在医院的病床上他总是睡不好,于是父母每天夜里背他回家睡,白天又背他到医院继续打针吃药。长大之后在外面读书,每次感冒卧床的时候,叶刚都会回想起母亲温暖的怀抱,爱抚的双手。小时候总是要母亲抚摸他的背,他才睡得着。
        而父亲让叶刚感触最深的一件事发生在他读高二的时候,那时候叶刚成绩并不好,却还是没心没肺的玩。有一回开家长会,其实那时开家长会,就是学校要家长捐钱,那家学校的学生很多都是捐上万甚至几万来读的。像很多人曾有过的幼稚想法一样,心里的自卑,怕穷困的没见过世面的父亲来了会丢了自己的脸。叶刚让哥哥或姐夫代替父亲来。到了那天,却还是父亲来了,春寒料峭的时候,穿着一件破旧的夹衫,还有工厂的油污,最糟的是他还坐着厂长的车和厂长一块来的。当时父亲的所在的厂里,有三人的孩子同一届考在了这所中学,当时镇上高中生也不多,叶刚三人也算是厂里的荣耀了。厂长的儿子也是其中一个,三人中叶刚的成绩稍好。父亲见了叶刚是满脸笑容的,他也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他小儿子了。叶刚却是不满,问他为什么来,为什么不是哥哥他们来。父亲无奈地说哥他们实在没空,他是请假来的。班主任宣布谁谁谁的家长捐了多少钱,叶刚听着那些万和千的单位,心里很不是滋味。父亲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地跟叶刚说:“我只带了一百多块钱来,本来是想给你买皮鞋的,看看你的同学仔真的是个个都穿皮鞋了。我不知道要捐钱的,其他人都至少捐一百的,我也就捐了一百进去了。呐,还有二十块给你拿着吧。”然后他微笑了一下,说:“我好久没穿皮鞋了,昨晚找了好久,还擦了一回。”叶刚知道一百块钱是爸爸要辛勤工作十多天才能拿到的,低头看了一下爸爸的脚,那是一双褐色的皮鞋,鞋头和鞋身的颜色是不一样的,看得出来是由两双鞋子拼在一起的,鞋头上的皮都蹭破了,翻了起来。叶刚的头一下子有晕的感觉,热血上涌,中下游的成绩,没心没肺地玩,嫌弃父亲的贫困让自己丢脸,自己是这样来报答他的!当时叶刚没接他的钱,也没有哭,一声也没吭。倒是过后每次想到那回的事情,叶刚都有想哭的冲动。厂长要走了,父亲急着赶车去,把钱放在叶刚口袋里就走了。后来叶刚对自己说,是人就站起来,是虫你就趴下,到高考前,叶刚赶到了年级的前十名内。
       很不幸的是,就在今年春节,除夕那天,将要吃晚饭的时候,叶刚的母亲突然脑溢血,在医院抢救与疗养了几个月后,终于保住了生命,可是从此就必须由亲人来照顾生活起居了,对于母亲,对于家人都将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想到这些,叶刚心里就无比的沉重。
        在车上还收到几个留言,方志强和秦文忠都有留言,是问他有没有到家的。罗兰也来了留言,祝他一路顺风。一路无事,安全到家。下了汽车,远远地可以看到家的阳台,叶刚摇了摇头,试图摆脱车上的一些思绪,定了定心神,才迈开了脚步。
        回到家门口,家里的铁栅门关着,叶刚前两个月回过家一次,跟许文清借了一千块钱买了些药带回家来看看母亲。敲了敲门,喊了下:“阿爸,我回来了。”叶刚没有听到父亲的应答,却听到母亲的声音:“阿刚是吗?”原来母亲坐在厅的角落里,叶刚从门缝里却是看不到,他心里有些欣喜,上一次回家母亲的神智还不是很清楚,甚至一开始认不出叶刚,叶刚陪母亲聊了好久,她才想起这是她心爱的小儿子。叶刚连忙答应:“阿妈,是我。”屋里传来一些声响,原来母亲扶着墙,巍颠颠地慢慢走了过来,叶刚心里一阵酸楚,眼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连忙说:“阿妈你不要来开门了,就坐着,我等爸来好了。”母亲还是走了过来,“你爸出去了,没这么快回来。”她吃力地拉开铁栅门的锁,让叶刚进门。叶刚忙丢下行李,先搀扶母亲回椅子上坐好,然后才把行李提回屋里。“哥哥呢?”叶刚问。“你哥上班吧。”
        叶刚仔细地打量着母亲,斑白的头发,以前的圆脸已瘦成尖脸,眼角和脸颊上都是皱纹,嘴巴因为中风的关系有点歪了,母亲才五十出头呢,本来不应该这么快就变得这么老的。叶刚扭转头去,不忍再看。母亲伸出手来,拉着叶刚的手,说:“阿刚,你又瘦了。”叶刚看着母亲手的手,以前宽大温暖的手,已变得瘦骨嶙峋,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的痛,嘴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分别给方志强、秦文忠、罗兰的传呼留了言,告诉他们自己到家了。再把行李安顿好,叶刚来到三楼自己的房间,打开了电脑,开始整理求职档案。在省城经过了好多次面试,不过在面试的过程中,叶刚总是显得有点紧张,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后来找到的那家小公司,本来是只接平面设计的单子的,是因为那老板准备接一些家具展示会场设计的单子,所以找到了叶刚。叶刚心想,看来自己确实需要改变一下自己,想想自己其实每次都能完成面试的专业考核,主要都是在与面试官的应答中,就会紧张而拘谨,或许就给人留下不自信的印象吧。
        叶刚在电脑的文件里翻动的时候,有意无意间打开了他命名为伤感集的文件夹,里面有一些MP3文件与几张图片文件,这是用扫描仪输入电脑的照片。点开其中一张照片,一张秀丽的脸庞出现在屏幕中,弯弯的眉,大大的眼睛,笑意盈盈;长发披肩,俏生生地站立在一棵凤凰树下。这是陈艳两年前寄给叶刚的照片,比起高三的时候,分明成熟了很多的感觉。叶刚呆呆地看着屏幕,好像有很多感觉从心中涌起,脑中又像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叶刚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思绪才被打断,“这个是谁啊?”这是哥哥叶坚的声音,叶刚吓了一跳,慌忙关掉文件,回头一看,果然是哥哥站在身后,脸上似笑非笑。叶刚连忙站起来,尴尬地一笑,“哦,我的一个同学,高中的。”叶坚也不追问,倒是换了个话题:“你刚好今天回来了,晚上有客人来吃饭,你下来帮忙做饭吧。”叶刚点点头,“谁要来啊?”叶坚笑了笑说:“你的未来大嫂。”原来是叶坚的女朋友来家里吃饭。叶刚还没有见过他未来大嫂,之前听大姐提过,哥哥的朋友为哥哥安排了一次相亲。心想,希望哥哥快点结婚吧,哥哥年纪不小了,就快30岁了。至于大嫂是怎样的一个人,自己当然是没有什么意见的,只要她对哥哥好就行了。叶坚说:“我可能要结婚了,日子还没定,结婚后可能暂时还会住在家里,也方便照顾妈妈。”叶刚一家住在父亲的单位分配的家属房,其实以目前哥哥的经济能力来讲,也并没有可能买新房子。叶刚点点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下来客厅,叶刚看到父亲已在厨房里忙开了,正准备杀鸡。叶刚喊了声爸,走上前去,熟练地帮忙一只手抓住鸡的一双爪子把鸡倒提起来,另一只手便抓紧鸡的一双翅膀。父亲捏住鸡的嘴,迅速地拔下鸡的脖子上一撮羽毛,然后一刀割破鸡的血管。叶刚便把鸡凑近装了一半水的碗,让鸡血可以滴进碗里。每年过年,父亲杀鸡的时候,便要叶刚来帮忙,年纪小的时候,叶刚总是有点不太情愿,这几年来叶刚却总是主动来帮忙了。叶刚扭转头打量了一下父亲,父亲似乎更瘦了,身上那件发黄的白衬衫看来都大了一圈,不太合身,想来这些日子又要上班,又要照顾母亲,一定很辛苦。“诶诶,你拿歪了,鸡血滴到外面去了。”父亲大声说。叶刚一看手中的鸡,果然拿歪了,慌忙把鸡提正方位。鸡血放完后,叶刚把鸡丢到厨房的角落,那鸡还能扑腾挣扎,一会才彻底安静下来。每个生命都是这样,或许都将在痛苦的挣扎中完成自己的生命旅途,叶刚忽然这样想。叶刚看鸡已不再挣扎,便把鸡放进热水里烫,接下来就是拔鸡毛的活。
        饭快要做好的时候,叶坚的女朋友来了,提着些水果,还给叶坚的母亲带来一双鞋。原来是上一次她来的时候,看到叶坚的母亲穿的鞋已旧了,所以买了一双新的鞋子过来。叶坚给女朋女介绍了叶刚,叶刚踌躇着不知道该叫她大嫂还是叫姐姐,干脆就沉默了,只是微笑地点点头。一顿饭吃得倒也气氛融洽,叶坚的女朋友话不多,但有礼有节的,叶刚看得出来,父母倒也是满意这个未来的大儿媳的。
        饭还没有吃完,叶有良来了。叶有良从小便是叶刚家的常客,叶刚的父母都当他和自己的孩子一样的,加上叶有良为人风趣,嘴巴甜,一向很得长辈的欢心。不过叶有良这次来,倒是脸色有些沉重,和叶刚的家人打过招呼后,便拉了叶刚出去玩了。
        出了叶刚家门口不远,叶刚便问叶有良:“你今天好像有什么心事啊?怎么了?”叶有良说:“你今天有没有和志强联络过?”叶刚疑惑地说:“有,他早上给我打了个传呼留言,我当时在车上。回家后我复了他,不过是留言给他,说我到家了。到底怎么了?”叶有良说:“我刚才在街上碰到志强的父亲,我看他神色不宁的在市场那个路口,手里还提了个旅行包,应该是在等客车,我就上去问他去哪。他说志强出事了,现在在H省被抓了。他现在去省城找志强的姐夫商量该怎么办。”叶刚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他怎么会被抓的?警察搞错了吧?”叶有良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方叔也不太清楚具体发生什么事了,他是下午接到志强的姐夫的电话,说是志强的公司联系上他,告诉他志强出事了,但是具体情况还没有搞清楚。正和方叔说着,车来了,方叔就赶着上车去了。”两人站在街上,茫然的心里都如系上了千斤的石头。
        
(第一章完)

流年凝眸外,永夜醉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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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1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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