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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楚白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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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阳村的王找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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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3:04:48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向阳村的王找北

文/楚白乡

      整个下午,我都躺在布满鹅卵石的河滩上晒太阳,头枕着手背,嘴里叼着狗尾巴草茎。阳春溪的水淌得很安静,安静到让我想起张家走丢的黑狗,李家快出嫁的闺女,还有王找北今年春天晾在屋檐下的腌肉不知道被谁偷走了。
      
      向阳村里没有人关心王找北的本名叫什么,对于一个总是稀里糊涂找不着北的中年男人,大家不会费神去追究他的学名究竟有多么响亮。找北,这个既随意又形象的称呼轻松取代了他的本名,仿佛他这辈子唯一的奋斗目标就是努力分辨清楚哪一边才是北方,又或者,只有找到了北方他才算清醒的活着。

      一个简单潦草的名字轻易概括了一个人简单潦草的一生。

      村里人嘻嘻哈哈拿王找北的名字开玩笑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有生之年同样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他们像牵磨的毛驴不停地围着同一个石磨打转,日复一日,今天踩在昨天的脚印上,每天吃同一块地里割下的草,喝同一口井里打上来的水,不知不觉间,便吃力又茫然地磨碎了短暂的一生。甚至于死后可能紧挨着王找北的尸骨被埋在同一片乱坟地里,而那时候他们的头颅朝向何方已经不再重要。种种迹象表明,无论活着还是死了,他们与王找北相比并没有多大区别,他们笑话王找北的时候其实是拿自己在开玩笑。

      无论和谁搭闲话拉家常,我都会告诉他王找北是个好人。我不会因为王找北的房子紧挨着我的房子而故意为他说好话。房子不像人,即使靠得再紧也不会产生暧昧关系,而人却可以学着像挺直腰杆的房子一样彼此诚恳坦荡。我对王找北的腌肉被偷这件事问心无愧,虽然我也曾暗地里借过陈家的一只鸡和刘家地里的几棵大白菜,甚至差一点借了李家的闺女。但我敢对村里任何一头毛驴发誓,绝对没偷王找北的腌肉,否则就被毛驴踢碎蛋蛋。我要是想吃腌肉大可以开口问他要,我已经说过,王找北是个好人,连媳妇都被别人要走了,难道还会在乎我要一块腌肉。

      关于王找北媳妇的相貌,我已经无法详细地描述出来。那时候我还年幼,她像一片树叶一样被王找北这阵风刮到向阳村,没有一点预兆。在短暂降落之后,又被另一阵风匆匆带走。王找北的迷糊病从那之后开始越发严重,整整二十年过去了,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人们都说,时间是一碗最有效的汤药。看来它仍然无法做到医治百病。

      我们无法准确计算一个人出现在一个地方会造成多大影响。王找北的媳妇在向阳村的历史里仅仅停留了片刻,她离开的时候,院门上的大红喜字还没来得及完全褪色。可是无论她走的时候把行囊收拾的多么仔细,把曾经生活过的痕迹打扫的多么干净,或多或少都已经改变了向阳村的未来。也许是她某天吃桔子的时候随口吐出的一颗籽在墙根顽强地发了芽,在多年之后开花结果,让某一个贪吃的孩子酸掉一颗牙齿。也许是当初开垦过的一块荒地从此年年丰收,让王找北即使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也不至于饿死。也许仅仅留下一个故事,让向阳村的男人从此在讨媳妇之前谨慎地审查自己的女人。

      无论一个人离开了多久,所遗留的影响往往出乎我们的意料。当她在眼前的时候,我们可以忽视她的存在;当她消失以后,我们反而再也无法避开。

      我知道,王找北在他残留的年月里永远都没有机会避开了,他已经走上了岔路,就算全村的毛驴一起出动,也不可能把他拉回分岔的路口重新选择。他将沿着这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走完剩余的年月,也许是独自一人,也许会遇上一个同样走上岔路的女人,在旅途中结伴同行。王找北可以为她肩抗手提沉重的包袱,而她可以帮着把王找北梳洗打理干净,像两只各怀心事的毛驴,一前一后走进日暮,既不靠得太紧,也不离开太远,偶尔贴在一起,为对方驱赶背上的蚊虫,或者趴在黄昏和路旁的枯草里享受落日薄薄的温暖。

      而现在,守着王找北的只有三间空空的老屋,像三具被抽掉灵魂的身体,和它们的主人一起,在向阳村的一角日渐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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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23:34:50 |显示全部楼层
谢南木兄上色。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刚出生,错过了,苦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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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14:53:01 |显示全部楼层
楚兄这篇文章诙谐、幽默,把王找北这个人物是塑造出来了,但还不够深刻。你在文章中不是说“王找北”是个好人吗?如能再给读者来多两三段关于“王找北”的故事,人物形象可能就会更丰满一些。
邓仕勇 发表于 2009-8-1 08:50

邓版眼毒,一语点出症结,之前是以小说来构思的,但越写越像散文,写了几章便没有继续下去。这只是开头的一部分,其实还有后续。等情绪来了便把后面的修改一下,接着续下去。

一并问好楼上所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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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02:36:24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个感觉是,这是大杂志里的文字,感觉似曾相识。确实写得很顺畅。

其实我更觉得这是小说。但是,小说中,笔墨更重的又是思考。这是一个故事,但是故事情节很淡,并不把发生的某件事以小说的写法来写,而是把 ...
忘川 发表于 2009-8-2 01:06

问好忘川版主。这是我初次尝试写小说,写了几章后发现自己的阅历根本无法支撑起一个庞大的故事,在宏观上也没有足够的控制和统筹的能力,反而因为接触诗歌较多,所以索性切割成一个个小故事,然后把自己的思考杂糅进去。使故事和说理相互支撑。结果生了个四不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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