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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璞文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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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介绍] 转帖廖一梅《悲观主义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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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6:15 |只看该作者
  在我十八岁见到陈天以后,他便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他再出现要到好多年以后。这中间我的生活被徐晨占据,有一阵子我甚至不能想象自己还会有另外的生活。
  
  当然,你已经知道了,后来我和徐晨分了手。分手的时候,双方都做了很多残酷的事情——残酷,而且丢人。
  
  我有了一个新男友,并且毫不犹豫地和他上了床,徐晨被这件事气疯了。他先是要走了他写的所有情书,然后给它们编了号,连同我的情书一起,一封封用新信封封好,写上学校的地址,以每天十封的频率寄给我,一气儿寄了二十多天。
  
  这些数量巨大的情书雪片一样飞来,大家都以奇怪的目光睨视着我,每天从同学手里接过这些带编码的信时我都又羞又恼,无地自容。后来这些信终于停止,我以为是徐晨手下留情,直到学院传达室的保卫把我叫了去。
  
  那个瘦瘦的,长了一脸凶样的保卫从上到下打量了我好一阵子,说了这么一句:“你就是陶然?”他大概把让我在那儿呆站当成了一种惩罚,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起身从柜顶上拿下一大捆编了号的信件——原来是被他扣下了。凶保卫威胁说,如果这种扰乱学校正常邮政秩序的事不停止,他就要把这些东西交到系里,交给学校。一想到老师们下课后凑在一起,分头阅读徐晨那些把我叫作小兔饼干的情书的景象,我简直就要当场昏倒。为了阻止此种情况发生,我使出浑身解术,认错哀求,赌咒发誓,说这些信不过是连载的小说,是为了提高我的文学修养,以后保证改用其他方式,他终于满腹狐疑地把信交给了我。
  
  情书轰炸结束以后,我依然不能安心,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作为一个魔羯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得体的行为,而这恰恰是徐晨的拿手好戏。
  
  果然。
  
  一天中午,吃完午饭回来我就看见一摞来信放在宿舍的桌上,有我的,也有别人的。我随手翻着,忽然一个信封上熟悉的字体跳了出来——是徐晨写给魏红的!绝对没错,就算徐晨再加掩饰我也认得出他的字体,更别说他写得工工整整,丝毫没有掩饰的意思。我的脸胀得通红——他又要干什么?他又要耍什么花招?他让我在学校里丢人现眼还不够,还要闹到宿舍来?就在我犹豫不决,不知是该吃了它,还是烧了它的时候,魏红拿着饭盆进来了。我手里紧捏着那封信,打定主意决不能给她。
  
  “魏红,是徐晨写的!——有你一封信,我不想让他麻烦你,我拿走了。”
  
  我语无轮次地说完,不等她的反应便拿着信跑了。
  
  在中午安静的小花园里我读了那封信,然后把它们撕成碎片。我和徐晨总是约在外面见面,他和魏红并不熟悉,当然他知道宿舍里每个人的名字和她们的故事,是我说的。在那封信里,徐晨准备扮演一个勾引者的角色,勾引我同宿舍的一个女生,他甚至还写了一首诗!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拙劣,更让人讨厌的方式——如果他想让我回头。
  
  我跟魏红没再提过这件事,她也没有。我是因为羞愧。
  
  后来,徐晨终于宣布结束我们之间的战争,把我留在他那儿的所有东西一股脑地还了回来,在那些写了字的旧电影票,生日卡和玩具熊中间,我发现了魏红写给徐晨的信。魏红在信里说我没有权力拿走徐晨写给她的信,这是对她*的侵犯,她为这个很不高兴。我和魏红一直是不错的朋友,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人和人是怎样的缺乏了解。
  
  “那时候我要再努把劲儿,就把你们宿舍那个什么红勾搭到手了。”十年以后的徐晨有一天想起了这码事儿。
  
  “放心吧,一点戏都没有,她比你老练十倍。”
  
  “可能你说得对。”
  
  他到底还是比十年前有了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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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6:44 |只看该作者
  我忘了说,徐晨生在春天,双鱼座,被爱和幻想包围的海王星主宰。他身上有许多品质我一直不能理解,因为他是水,而我是土。
  
  徐晨大学时读的专业是数学,在闹了两年试图转到中文系未遂以后,每学期末潜入学院的印刷车间偷试卷,如此混到了毕业。这为他在学校赢得了天才的名声--长期旷课,到了学期末书还是新的,但门门考试都过。他家里的电脑整日开着,但作用和我的一样--用来写作。他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写作者。
  
  大学毕业以后有那么一阵子,他对钱产生了巨大的热情,完全不亚于他对文学的热情。他不厌其烦的谈论钱,谈论道听途说来的有钱人的生活,谈论物质的无穷魅力,并且开始只在名店购置衣服。初次见面的人听到他那个时期的腔调,会对他产生市侩的印象,我差点认为这家伙完蛋了。不过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对他的话并不当真的习惯,他的金钱和他的爱情、他的文学一样都是一大堆闪亮的梦想。他列出许多通向致富之路的计划,每个计划都详尽地设计出实施细节和步骤,听起来全都真实可信,十分诱人。其实这和他上大学时有一次要成立一个叫“野孩子”的乐队,又有一次要骗他爸爸的钱拍电影同出一辙。
  
  曾经有两三年的时间,徐晨在成为一个作家还是成为一个企业精英之间左右为难,他只比较最成功的作家和最成功的企业精英之间的差别,而丝毫不考虑不成功的作家和不成功的企业精英之间的差别,以及自己与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我得说他对他自己和人生都充满了偏见!在他拿不定主意的情况下,他决定一边读MBA,一边写作,一边购置西装,一边在摊上买牛仔裤。他就此事曾多次征求我的意见,但是对我的意见充耳不闻。
  
  当然他有才能,但肯定不是天才。他的MBA没有读下来,少年成名的机会也失去了。如果徐晨后来没有成为一个作家,我是否会感到失望?答案是肯定的,这对我来说不是偏见,而是常识。我时常觉得他不可思议——还有什么可考虑的?还有什么可犹豫的?他生来就注定了该干这个——写作是唯一能使他的幻想具有意义,成为有形之物的途径。而在其他情况下,他天真的脑袋会使他遭到没顶之灾。
  
  魔羯座的人总是清醒冷静的,而双鱼,他们糊涂,拿不定主意,三心两意。
  
  是爱眉告诉我的。
  
  所有关于星座的事都是爱眉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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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7:19 |只看该作者
  
  爱眉的身体是对世界的感应器,这台机器如此精密,使她能捕捉到风中带来的气息,树木枯荣带来的气息,人的气息,星体在运行中相遇而形成的引力,某种强烈的愿望带来的空气的颤动。她的身体象一根柔软的丝线,每一点动静都能使她激烈地抖动,她被这些抖动折磨得心力交瘁,没有哪个星期,哪个月她是健康而安宁的,她被她敏感的身体拖累,失眠、头疼,便秘,浑身不适,精神恍惚。能够治愈她的唯一办法就是关闭这台敏感机器感应世界的触角,而这,是她死也不干的。
  每次爱眉嘘嘘叨叨地谈论她什么什么地方不舒服,空气什么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时候,我都没有认真听,说实话没有比身体的感觉更难交流了。但是每次她说完,我都会劝她:“去一个没人的地方种一年菜,你什么毛病就都好了。”
  话是这么说,可你做不了违反你本性的事。
  认识爱眉是在大学毕业以后。
  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在一家出版社工作。该怎么描述我那时的生活呢?如果我有刘震云的胸怀和文笔,就可以写一篇《单位》,可惜我不行。在出版社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是一个懒散随便,迟到早退,不求上进的典型。常常有老同志语重心长地找我谈话,说年轻人不懂得爱惜自己,不懂得努力工作的重要性。一个魔羯座的人不懂得爱惜自己?不懂得努力工作的重要性?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们的出版社位于北京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旁边,每天中午吃过饭,编辑们便三五结伴去批发市场买菜,共同讨价还价,然后提回许多葱绿水灵,低于零售价的蔬菜。下午的时候,你常常可以看见办公室里几位同志围坐在一起摘菠菜,剥青豆,如果你聪明便能明悉其中人际关系的悬机,谁和谁投契,谁和谁不对付,在这些摘菜的闲聊中,造就了许多恩怨是非。
  这里面的确有很多故事,但是都与我无关。当然,不止一次有人邀请我一起去买菜,我拒绝了。中午,我独自坐在阴冷的办公室里,想,再不会有比这更糟的生活了。再这样过两年,没准哪天我就会接受买菜的邀请,然后一步一步变成和他们一样人。所以,没什么可犹豫的,我辞了职。
  我成了一个自由撰稿人,靠写作为生,什么都写,那时候这种人已经多了起来。
  爱眉是一家杂志的编辑,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爱眉喜欢和明朗的人在一起,这样她那台感应器也会让她自己变得明朗愉快。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明朗的人,如果让我自己说我认为不是。
  “你是另一种——你有很强的生命力,看见了吗?你有两条生命线,其中一条还是双线。这很少见。”
  我得意地举着自己的手掌,朝着阳光:“真的?!”
  “但是你放心,老天不会凭白地给你任何东西,他既然给了你比别人更强的承受力,他也就会给你比别人更大的考验。”
  更大的考验……
  你可能并不把爱眉的话当真,认为她只是那么一说,我可不这么想。
  爱眉以自己的健康为代价获得的直觉能力是令人恐惧的。
  就说李平这件事吧。
  李平是朋友的朋友,因为为人风趣,有什么凑趣的事,大家都爱叫着他。那年他好好地开着一家广告公司,而且接下了一单大活——筹办冰岛另类女皇比约克的北京演唱会。他找到我,希望能帮忙组织一些文章,当时我正忙着写剧本,就把他介绍给了爱眉。而爱眉那个月正犯头疼,无力帮忙,又把他推荐给了另一个朋友。这单活最后到底是谁接了我也不知道,不过,演出的时候我去了。比约克的水桶腰穿着一件粉红绸子连衣裙,唱歌的时候站着一动不动,把渴望挥手晃动,大声尖叫的观众生生凉在那儿,气氛总也热不起来。但是我喜欢她,她那奇特的嗓音穿透空气针一样钻进你心里,让你莫名惊讶,动弹不得,不由不赞叹还站在那儿来回摇晃的那些家伙心脏真是坚强。
  演唱会不成功,因为没有赚到钱。
  一个月以后,爱眉的头疼有了好转,我们约了一起吃饭。饭吃到一半她说:“上次你让他找我那个人怎么样了?”
  “谁啊?”
  “就是那个要开演唱会的。”
  “李平。”
  “对,开了吗?”
  “开了,你不知道?”
  “我这个月的头简直就是……”
  为了不让她继续谈她的头,我说:“我去看了,挺棒的。”
  “是嘛。那天我本来就难受,一看见他——好家伙!”
  “怎么了?”
  “满脸晦气。”
  “李平?”
  “可不。”
  我有点服她了:“好像是亏了钱。”
  “是吧。”爱眉点点头,好像很欣慰。
  后来我明白,爱眉的欣慰不是因为自己看得准,而是庆幸没有发生更不妙的事。
  但是——从那次以后我再没见过李平,别的人也没有。他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了踪影。过去听音乐会,看演出的时候常常能遇到他,那以后再也没有过。他的公司据说转让给了别人,而他不知去向。我向很多人打听过他,也有很多别的人向我打听他,这只能证明一件事——就是他不见了!我并不认为他的人身安全有什么问题,他只是从这个圈子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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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7:46 |只看该作者
  他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没有人知道。
  
  爱眉认为大多数人都具有更多的感知世界的能力,只是它们被封闭了,没有开启。既然夏天炎热的空气使你烦躁,北欧的忧郁症患者远远高于热带,那么如此巨大复杂的行星运动不可能不对你产生影响。无论是占星,批八字,看相都是完全唯物的,你不相信,只能说明你目光短浅,如同一个视力好的人和一个视力差的人,看到的东西自然不同。
  
  这就是爱眉,后面还会讲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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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8:18 |只看该作者
  
  离开徐晨以后,我过过一段单纯的日子,因为疲倦,找了个温和优雅的男友,然后厌倦了,重新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我把那段日子叫作“红舞鞋时期”,
  “红舞鞋时期”的显著特点是没心没肺,肆意妄为,带来的明显特征是男友众多。
  如果坎黛斯·布姝奈尔把这写入她的的专栏《SexandtheCity》,她肯定会这么描述:“有一阵子这女孩选中三个男人,分一、三、五和他们上床,这样还剩下四天的时间无所事事。关于空闲的这四天时间她当时想出两种办法,一种是再找三个男友,或者一星期和他们每人上床两次,剩下的一天作为休息。这两种办法都不可行,前一种是因为她心不在焉常常叫错名字,记错约会。而后者,则需要他们对她有更大的吸引力。”
  我在开头就说过了,人的欲望前后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牵着你的鼻子让你疲于奔命。对于人类来说,欲望和厌倦是两大支柱,交替出现支撑着我们的人生。一切选择都与这两样东西有关。但是吸血僵尸不是,他们只有欲望,从不厌倦,也就绝少背叛。他们是我喜欢的种类。
  在那段日子里,我遇到过很多不错的人,当然也有很糟的。这都是我现在的想法,那时候他们的好坏我毫不在意,只要有一点吸引力就行,那可能是微笑时嘴角的皱纹,某种疲倦的神情,某个背身而去的孤单背影,什么都有可能。
  李寿全有一首歌,那时候常常听的,歌名忘了,只记得第一句:“曾有一顿晚餐和一张床,在什么时间地点和哪个对象,我已经遗忘,我已经遗忘……”
  我就像那个穿上了红舞鞋的村姑,风一般地旋转而去,不为任何东西停下脚步,不为快乐,不为温暖,不为欣喜,也不为爱。
  也许我错过了很多东西,谁知道呢。
  很多年以后,在街头遇到一个“红舞鞋”男友,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我对他的印象是不停地抽烟和一双修长漂亮的手,两三句寒喧之后,他突然说:“嫁给我吧。”说实话,我当时真想说:“好的。”就像在电影里一样,然后和他手拉手互相注视背身而去,在阳光的大道上越行越远,音乐起,推出“剧终”,好莱坞式的完美结局!它至少应该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一次!我当时一边这么想一边站在大街上傻笑来着。
  但是红舞鞋终会变成一双难看的破鞋,为了摆脱它那可怜的女孩砍掉了自己的双脚!2002年初春,一个叫作KneehighTheatre的英国剧团来演过这出戏,屠夫拿了把锃亮的杀猪刀(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真刀,擦在地上直冒火星)对着女孩的脚比划来比划去,明知道他不会真砍,还是看得我心惊肉跳。
  如果你不相信克制是通向幸福境界的门匙,放纵肯定更不是。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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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8:47 |只看该作者
  
  再次见到陈天的时候,我刚刚跟所有的男友断绝了来往,把自己关在家里。
  我整天不出门,不说话,只是关着门看书。我的一居室在父母隔壁,每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来敲我的门,而我总是不吭声假装不在。
  我戴着耳机反反复复听TEARFORFEARS的一首歌Everybodywantstoruletheworld,不停地听:
  “欢迎来到你的人生,
  这是一条不归路。
  大幕已经拉开,
  你得扮演好你的角色……”
  我对一切都没有兴趣,悲观厌世。
  当然,我一直是个悲观主义者,认为这个非我所愿而来,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的生命是个不折不扣的负担。只是凭着悲壮的热情和保持尊严的企图,我才背起了这个负担,同样出于尊严还要要求自己背得又稳又好。但那阵子我对这个工作失去了热情。
  我试图寻找意义。
  在这里我应该引用叔本华《悲观论集》的所有句子,但是还是算了吧。你一定已经读过,就算没读过,也可以找来读。
  这种幽闭的生活过了两、三个月,唯一能够安慰我的便是看书,听歌和看碟——总之,看看别人是怎么想的。叔本华说的没错,对于人类来说最好的安慰剂就是知道你的痛苦并不特殊,有很多很多人,甚至许许多多杰出的人都像你一样忍受着同样的痛苦和不幸,忍受着这个充满虚无的人生。
  就是在那时我认定艺术家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他们替不善表达的人说出了他们的感受,和善于表达的人取得了共鸣,而对于那些毫无知觉的人,应该恭喜他们,就让他们那样下去吧。
  那年春天来到的时候,我对痛苦和沉思感到厌倦了,站在中午耀眼的阳光里眯起眼睛,我简直不能想像我会干出那样的事——深夜跑到结了冰的什刹海,整小时地躺在冰面上,试图让深夜的寒冰冷却我身体里燃烧的痛苦,那痛苦无影无形,却如影相随,不知道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后面去了哪儿。也许它是迷了路,偶然撞到了我身上?因为没有任何现实的原因,也就找不到任何解决的办法,这让它显得格外可怕。我敢说,我准是碰上了人们所说的“形而上的痛苦”。在这痛苦里我失去了所有的优雅作风,躺在冰面上大声喊叫,用了所有的力气大声喊叫,希望身体里的痛苦能够通过我的喊叫消散出去。
  那天夜里四周寂静无声,没有任何人从黑暗中走出来打扰我或挽救我,任由我呻吟嗥叫——那时候的什刹海没有路灯,没有栅栏,也没有寒冬夜行人。
  多年以后,当抑郁症席卷北京,身边的朋友纷纷倒下,饭桌上的谈话变成比较“罗拉”、“百忧解”和“圣约翰草”的药性时,我才想到那个冬天我可能得了忧郁症。那痛苦可能完全是形而下的而不是形而上的,但当时我们都缺乏这方面的知识。
  冬天结束,我把厚重的衣服收进柜子,花了很长时间在镜子前琢磨我的新衣。我那么专注于衣服颜色和样式的搭配,半天才发觉我竟然很有兴致——也就是说它不见了!折磨了我一个冬天的痛苦不见了,我不知道它是走了,还是我已经对它习惯了。总之,我不再老想着它了!
  好吧,既然我活着这件事已经不可改变,那么开始吧,大幕已经拉开,我得扮演好我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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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39:14 |只看该作者
  
  没想到我的第一个观众是陈天。
  我走进办公室的时候,陈天坐在窗前的大桌子后面,从正看着的稿件上抬起头,笑了。
  “长大了。”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一点都没变。”
  “你可老了。”我向他微笑心里这么想。
  我得先说我是去干什么的。
  因为一个冬天的禁闭和思考,我基本得出了与浮士德博士相同的结论——人生唯一能带来充实感的事情就是创造,我既然要度过这个人生就得依赖这种充实感——这种“幸福的预感”,而我既无力“开拓疆土”,只会写作,只能写作,只有写作。于是我痛下决心,从此远离风月情事,远离情感纠缠,远离那些毫无意义的人间琐事,让写作凌驾于一切之上。
  我当然知道创造除了需要决心之外,更需要的是“才能”,“才能”这件事说起来可跟你的努力,你的愿望都关系不大。想到此处我冷汗直冒,马上就想抄起电话打给爱眉,让她就我的金星相位谈谈我的艺术才能。可是如果她说我的相位不佳我可怎么办?我该怎么打发我的人生?
  我的决心已经下了两个多月,每天对着自己的大堆手稿犹豫不决,不知道是该出去推销自己,还是该关在家里笔耕不止。写作对我是爱好,有人习惯手里夹一只烟,我喜欢手里拿一根笔,从小如此便成了自娱自乐。少年时代我曾断言徐晨是一个作家,对自己却缺少这种期望。我决定,从现在起再不把我的写作热情浪费在情书上了!如果这是我唯一会的东西,我也只好拿它闯荡世界了。
  在我给杂志写专栏,给广告公司写策划,给影视公司写了几个有始无终的电影剧本的那段日子里,郭郭的电话找到了我。
  “我们公司各种人都要!”她说,“下星期把你写的东西给我一些,我交给我们艺术总监看看。”
  “好。”
  郭郭是我大学的高班同学,在一家叫“天天向上”的文化公司里作策划,她的任务是为刚成立的公司找一群年轻写手,写什么的都要,因为“天天向上”的业务包括出书,办杂志,作剧本策划,制作电影、电视剧,也为作家作代理,你能想象出的事它都干,那两年,这种文化公司多如牛毛,所有有点声望的文化人都开了这么个公司。
  “我们公司的艺术总监是陈天。”郭郭最后说。
  星期一,我把一个电影剧本交给郭郭,那是我在出版社无所事事时写的。下一个星期一,郭郭打电话来,说他们的艺术总监明天约我去公司见面。
  我如约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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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形棒糖》——我的剧本被陈天从一摞稿件中拽出来,拿着它坐到我旁边。
  “真长大了,会写剧本了。”
  他笑吟吟地看着我,我没吭声——以老卖老嘛!
  “怎么想起写这么个故事?”
  “没什么,瞎编的。”
  “瞎编的?我还以为是自传呢。”
  他不怀好意地笑着,我也笑了。
  《圆形棒糖》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孩挽救一个酒鬼作家的故事,作家总是喝酒,而女孩总是叼着一根圆形的棒棒糖,在最后的日子里,年轻女孩因误杀一个纠缠她的坏男人被关进了监狱,而垂死的老作家还握着一根棒糖等待她的到来……
  “要拥有自己的语言是很难的事。”陈天收起脸上的笑容,正色道,“但是也很重要。”
  他是说我缺乏自己的语言方式吗?他是这个意思。十足小说家的口气!剧本并不需要自己的语言方式,剧本寻求的是敏捷的表达,只有导演才看剧本,导演看的也不是你的语言方式,导演才需要自己的语言方式呢!
  我像个乖女孩那样坐着,什么也没说。
  “写得不错。”他最后总结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代理,向别人推荐这个剧本,我们公司收20%代理费。怎么样?”
  “好。”
  “同意了?那签个合同吧。”陈天起身招呼他的女秘书把合同送到了我眼前,“看看吧。”
  我强装镇静地拿起合同,努力集中精力向下读,我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管它呢,反正我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没问题。”我努力使自己显得老练。
  “那签字吧。”
  他在边上看着我,我知道我的样子让他觉得有趣,有趣就有趣吧,他的优势明摆着,我不必计较。
  我签了字,他也签了,合同交给了女秘书去盖章。
  “好,这件事完了,还有一件事——这儿有个故事,你能在两个月之内写成剧本吗?”
  我走出“天天向上”的时候,忽然有了另一个想法,对于“创造”我不敢说什么,但至少我可以追逐世俗的成功,这不会比“创造”更难吧。好吧,让我们来加入这争名逐利的人生洪流吧!谁打扰我我就把他一脚踢开,这才是魔羯座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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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我打电话请郭郭吃饭,郭郭说她下午要去看一个展览,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说好啊,看完展览再吃饭。我们约了在官园见面一起坐车去。
  郭郭是个巨能说的女孩,精力旺盛,对一切事充满兴趣,我们见面不到半个小时,我便对她这几年的生活以及感情经历了如指掌。她问我是否经常看美术展览?我就跟她说我从小就对美术深怀兴趣,小学画的水墨熊猫得奖就别提了,上中学的时候跟一个美院的学生学素描,铅笔擦在粗糙白纸上的感觉让人愉快,一笔接一笔,连声音都十分悦耳。我不是个耐心的人,但画画的时候却心静如水,不厌其烦。那个美院的学生认为我画得不错,可也看不出什么不能埋没的才能,画了两年也就算了。后来唯一一次重拾这个乐趣,是和一个画画的男孩恋爱以后。我们曾经一起背了画箱去野外写生,我在他旁边支了个画框,有模有样地画着,引来不少过路的农民围观。从和那个男孩分手,我对美术的兴趣就只剩下看展览了。
  我的谈话能力完全因对手而定,有了郭郭自然是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很是热闹,郭郭说到陈天,总的意思是觉得他不错,很有趣。
  我们拿着请柬,边走边聊,颇费了些周折才找到位于东单附近的XX胡同23号,可那儿怎么看都是个大杂院,不知道展览在何处,门口也没有任何指示。我们在门口犹豫的时候,只见几个长头发大胡子的人朝这边走来,我知道对了,只要跟着他们就行,果然,他们熟门熟路地进了院子,三拐两拐地来到一个门前,不用说了,门口还站着好几个跟他们类似的人,原来是个私人画展。
  进了门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房子倒是般般,但收拾得很有味道,花草门廊,错落有致,院子中间挂着七八个鸟笼,这些鸟笼可非同一般,上面长满了白色的胶皮奶嘴,密密麻麻,又是怪异又是好看。满院子的艺术青年和艺术中年就在这些奶嘴下面走来走去,交谈寒喧。
  在这种场合,没有比干站着更惨的了,展览十分钟就看完了,剩下的时间大家就拼命和别人交谈,显出和所有人都很熟的样子。我和郭郭也加入了奶嘴下晒太阳的行列,跟着大家点头寒喧。
  “阿波罗·赵。”我从名片上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大脑袋的阿波罗,他除了脸盘子大,头发向外发射般地竖着这两点之外,看不出他和太阳神的关系。
  “那边那位是我夫人。”他指着远处一个披着黑色披肩的女子。
  “您夫人不会叫维纳斯吧。”
  “你们认识?”
  “还没这个荣幸。”
  阿波罗·赵又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维纳斯·孙”——居然言中。
  “你们一家把美、艺术、爱情全占了,别人还混什么呢?”我逗他。
  阿波罗赵腼腆地笑了:“没什么,没什么。”
  他这么坦然倒显得我小气了,爱眉这时进了院子。
  “爱眉,爱眉!”我招呼她,把她介绍给郭郭,两人马上聊了起来。爱眉的父母都是画画的,都画国画。爱眉出于对家里堆得到处都是的笔墨纸砚的反抗,除国画之外的所有美术门类都感兴趣。
  每次到这种场合我都会赞叹爱眉的社交才能,她跟谁都有的说,跟谁都说得来,而且全都轻松自如,我就僵硬多了,不是滔滔不绝,就是一言不发。
  “当然了,我是双子座。”爱眉说。
  “我明白你为什么不肯去乡下种菜了。”
  “嗯,我需要活人。”
  “活人,说得真恐怖,你不会吃他们吧。”
  爱眉好脾气地笑:“我对人有无限的兴趣。”
  郭郭是爱说话,爱眉是爱交谈,这两者之间有些差别。
  我们都认识的一个画家郑良神气地带着个外国女人向我们走了过来,他面色黝黑,脑后有辫,说话大舌头,颇有活动能力。
  “这是卡色琳,美国使馆文化处的。”
  我们都向那个瘦小的黄毛女人点头。
  “这是陶然,这是爱眉,她们是搞文学的,批评家。”
  “我可不是。”我一点亏都不肯吃。
  “今天有你的东西吗?”爱眉问。
  “有啊,你们还没看呢?靠墙那七八副都是我的作品。”
  我侧过头,墙边的确树着七八副大画,它们看起来全都一模一样,以致被我忽略了。
  “你画的是什么?它们看起来像是——葫芦。”我指着画布上的一个个连环的圆圈问。
  “你挺有艺术感觉的嘛。”
  “不敢当。”
  “——就是葫芦。”
  “果然。你为什么画这么多葫芦?”我用手画着圆圈。
  “这是我的新画风,葫芦代表中国哲学思想,体现了中国那种形而上的,飘的东西,是一种八卦,八卦风格。葫芦蕴涵了很深的哲学意义,它的弧形两个象征连在一起,这种连法代表的哲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连法儿……”
  我很难告诉你郑良到底说了什么,因为凭我的复述,这些话好像有了点逻辑关系,但是我敢保证,他说的时候绝对没有。
  郑良的阐述被一场行为艺术打断了。大家把一满脸粗糙、年龄不清的男人围在中间,他下身*,软塌塌的生殖器上拴了一跟绳,绳子的另一端绑着一只小鸟,那可怜的小鸟肯定是受了惊吓,扑腾着翅膀上下左右飞窜,带着那裹着包皮的黑东西来回乱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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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08:40:38 |只看该作者
  
  “题目是:‘我的小鸟一去无影踪’。”爱眉在念一份介绍,“小鸟不是在那儿呢吗?”
  “没看见有人在边上拿了把剪子准备嘛?”郭郭提醒她。
  “噢,看见了。你说他是要剪线,还是剪*?剪线就无聊了,剪那玩意还有点意思。”
  “走吧,会让我对男人丧失兴趣的。”我拉爱眉。
  我和郭郭爱眉出门以后,郑良还在后面喊:“再呆会儿吧,一会儿艺术家们要出去吃饭。”
  我们决定放弃和艺术家们一起吃饭的机会。
  “你说,你倒说说,你认识的画画的人多,是不是我有偏见?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利落——‘我们应该学习这种连法儿’!老天爷,这是什么话?!他有一次给我写过一张便签,说他晚上要去看话剧,知道是哪两个字吗?‘化剧’,‘化学’的‘化’,‘剧’字倒是写对了。有一些字是可以写错的,比如说‘兴高采烈’的‘采’,但是有一些字是不可能写错的,除非他是个白痴!你说他是不是个白痴?或者我有偏见,我有文化歧视。画画的人都这样吗?他们因为不会用语言和文字表达,所以才画画的?”
  我在吃饭的桌子对面朝爱眉挥舞着筷子。
  “是嘛?是嘛?他真的这么写的?”郭郭大叫。
  “肯定不能这么说,画家中有学识善表达的人大有人在,多了,比如惠斯勒,你爱的王尔德还抄袭他呢。”
  “我现在不像以前那么爱他了,他的俏皮话太多,真正谈得上观点的东西太少。不说他。”
  “当然像郑良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有一种说法——最无学识,最没文化的人是最有天赋的艺术家……”
  “比如卢梭。”郭郭说。
  “比如卢梭。”
  “可是你说他是卢梭吗?他是真的有才能只是表达不出来,还是根本就是个白痴?”我说。
  “这个有待时间的考验。”
  “我看他多半是个白痴。”郭郭肯定地说。
  “我小时候天天见的都是画画的人,后来我父母叫我学画,我死活不肯,因为很多人都像郑良这样,我看不上,我喜欢用语言表达。不过后来我的确遇到过几个很有才华的人,但是他们什么也说不清。”
  “好吧,那我们再看看吧。”我表示同意,但仍坚持说,“幸好我没学画画,每天和说蠢话的人在一起我会发疯的。”
  “跟美术相比,你肯定更有语言才能。”
  我打出租送爱眉回家的时候,她说。
  “何以见得?”
  “你自己不知道?”
  “我不知道到什么地步能算‘才能’。我的金星怎么样?”
  “这得绘制星宫图,把你的九颗星星都放上去看它们的相位。”
  “这么复杂?什么时候你有空,等你头不疼的时候,我想知道!”
  “行。”
  ——有爱眉这样的朋友能解决多少人生的难题啊!
  “要相信你的直觉,你有直觉能力。”爱眉下车的时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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