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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王找北的跛脚 [打印本页]

作者: 楚白乡    时间: 2009-8-2 02:21
标题: 2.王找北的跛脚
                                                                      王找北的跛脚
                                                                         文/楚白乡

      王找北的右脚有点跛。
      听村里人说,二十多年前他退伍回来的时候便是这副模样。那时候大家纷纷猜测,这个从小迷迷糊糊的孩子,一定是在部队里又做了什么迷糊事。有人说,他是在训练的时候玩枪走火,也有人说他是被战友误伤。除了王找北和他的父母,没有人知道王找北瘸腿的真正原因。随着两位老人的离世,这个秘密就像村里那棵巨大的银杏树的主根一样,深深地扎在了向阳村的地下和王找北自己心里,只留下各种各样的猜测盘根错节的缠绕在一起,结成一张疏密无序的大网,任凭时光在网眼里进进出出,直到人们逐渐失去探究的兴趣。
      无论王找北的那条腿是因己而跛,还是因人而跛,一个跛腿的士兵已经永远失去了留在部队的价值,甚至不如一把折了枪管的三八大盖。几把破枪各自拣出完好的部分还能拼凑起来使用,而王找北再也无法安上一条好腿来延续他的士兵生涯。在某些场合,一个人可以爆发出无穷的潜能;而在另一些场合,一个人却往往因为一点细节的残缺而导致彻底的报废。人类一直是强大与脆弱的矛盾统一体。
      于是,王找北一瘸一拐的回到了向阳村。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永远最宽容,她会接纳和善待自己的每一个孩子,无论他是价值连城的宝玉,还是破碎无用的瓦砾,都是她身体上最牢固的组成部分。当她面朝阳光,每个人都能反射属于自己的光芒。哪怕王找北的光芒微小而不起眼,哪怕它在这绚烂的人世里苍白如一张薄纸,也足够让我孤独的童年在它上面铺展深深浅浅的墨渍。
      那时候我还只是七八岁,瘦小而沉默,总是一个人蹲在自家的房前屋后,在泥土上挖几个小浅坑玩玻璃弹珠。或者用整个下午观看一群蚂蚁沿着固定的路径忙忙碌碌地搬运食物和泥土。我偶尔用一种散发古怪味道的粉笔在它们的道路上划一道辙,当时我并不了解蚂蚁是依靠气味确定方向的,我只是觉得有趣,看它们在粉笔线两侧惊慌失措的打转,不敢前进又不甘后退。一些聪明的蚂蚁会奔向远处寻找另一条道路,虽然费时费力却不再危险。任何一群生物中间总有一些无知无畏的个体,另一些蚂蚁会压制住内心的恐惧,试探几次,然后闯过粉笔线,紧跟着是三三两两的小群体,直到最后大部队彻底战胜障碍。那一刻,我俨然是一个年幼的神仙,掌握着它们的喜怒与生死。当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在离开之前用手帮它们擦去粉笔的痕迹。如果遇上我情绪低落,则会狠狠地添上几笔,把线划得更粗更长,让它们彻底绝望。我玩弄它们的时候,从没想到自己是不是有一天也会像蚂蚁一般,被命运这双大手翻来覆去地戏弄。而我会选择远远地避开、另辟路径,还是像个真正的勇士一样埋头往前冲锋。
      我之前就曾告诉你,王找北的房子紧挨着我家的房子。而毫无疑问,跛着脚回到向阳村的王找北也只是一个比我年长二十岁的孤独的孩子。我一个人玩耍的时候,王找北常常会蹲坐在他家的房前屋后,和我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抽着没有过滤嘴的烟卷,看我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不时附和我笑上两声。我并没有觉得别扭,两个孤独的人之间不需要多余的对话也能互相信任。
      当有一天,王找北背着火枪,走到独自玩耍的我跟前:“二狗子,跟我去打鸟吧。”
      我马上起身跟上他,没有一丝犹豫。
      王找北使得一手好枪法。我不知道是他天生具有神枪手的眼力,还是在部队里废寝忘食磨练的结果。上天弄瘸了他一条腿,注定还给他一些超乎常人的技能,只有这样,人世才能保持相对的平衡。一把破旧的火枪在王找北手中变得熠熠生辉。向阳村背后那座小山成了围猎场,王找北和我就像避出京城的皇帝和大臣,在长久的沉默和压抑之后,终于可以尽情释放内心的张扬。我们时常一整天泡在山上,饿的时候啃几口馒头,渴了就摘两个野果。当王找北停下脚步,我便安静地躲在旁边,用手指堵住耳朵。枪声一响,我就顺着枪管的方向跑出去,在并不茂密的树林和野草间寻找掉落的猎物,王找北则继续往枪管里倒火药和小铁珠,用一根缠着破布的细铁棍捅进枪管塞紧火药,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每一次去捡猎物我都不会失望,总是能找到已经打死或者被吓晕的鸟儿,大多数是麻雀,偶尔也有一些不知名的大鸟,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打到野兔之类的小动物。我们是一对默契的搭档,总能满载而且尽兴的下山。好多年,我们不亦乐乎地享受这种收获的快感,并不知道我们在屠杀猎物的同时也在屠杀自己。大自然终有恼怒的一天,它会把千万倍的惩罚加诸于人类身上。
       有一次,我们甚至遇到一头觅食的野猪,火药枪的杀伤力太小,最多打伤它的皮毛,根本无法对抗一头受伤后狂暴的野猪。王找北机警地把我按到在地上,趴在我身边用手指示意不要出声,一点都不像在村子里时的迷糊模样。我甚至从他眼睛里看到了从未有过的愤怒,像血海深仇般燃烧的火焰。当我问他为什么要避开野猪的时候,他的脸色瞬间苍白起来,犹豫片刻之后,望着野猪离开的方向,艰难地张开嘴唇:“我这条腿就是被这畜牲害的”。
      七八岁的我根本不懂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内心的好奇让我忽略了扒开王找北的旧伤口会让他多么的疼痛。我只是把它当成一个故事般不停地追问情节,直到王找北告诉我真相:他所在部队的驻地旁边也有一座山,每个月他都会和战友一起去打猎一次,直到有一天被一头受伤的野猪拱在腿上滚下山坡。命被救下了,可腿却再也无法痊愈。
      困扰向阳村多年的疑问最终在我无知的追问中被揭晓,一个士兵在打猎时被一头野猪伤残的简单故事,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答案,让之前种种的猜测都变成一出闹剧。我是一个孤单的孩子,我不会把唯一一个朋友的秘密出卖给向阳村的任何人。但是从这一天之后,仿佛所有的村民都知道了一般,人们不再为一个年轻人的瘸腿而扼腕叹息,他们看着王找北的时候眼睛和嘴角带着不加掩饰的戏谑。
      当一段久远的隐秘逐渐失去最初的光华,便如同宣告了它所伴随的那一段生活的死亡。虽然它曾经活过,或者依然会在王找北辗转的梦境里偶尔复活,却再也没有足够打动人心的力量,只能沦落到孩子们好奇的眼神里,如同那条跛腿,一瘸一拐地行走在向阳村的记忆当中。



作者: 南木    时间: 2009-8-2 02:30
我能嗅出这些文字骨子里面的味道,问好楚兄弟。


作者: 李勤    时间: 2009-8-2 09:30
文中有些很有深意的段落和句子,颇耐咀嚼。如果要挑剔的话,应该是此文整体韵味不如(1)。


作者: 柯默默    时间: 2009-8-2 15:19
不是每个故事都一定有所谓传奇的吧
生活就那么真实而强硬地横亘在眼前


作者: 忘川    时间: 2009-8-4 13:29
“当一段久远的隐秘逐渐失去最初的光华,便如同宣告了它所伴随的那一段生活的死亡。”让我最有感觉的是这一句话。
这个片段看下来,你文字的味道依然熟悉,但好像与初见你文字时的新鲜感又有所不同,掺入思考的部分不及“向阳村的王找北”深远,但是这个片段所讲述的故事,在我看完之后却给我有些许震撼的感觉。我觉得这就是“故事”。另外,两个片段看下来,我觉得你在写作中有很强的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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