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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郁闷:世上最狡猾窃贼偷走我手机和两首诗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19 17:10
标题: 郁闷:世上最狡猾窃贼偷走我手机和两首诗
本月17日下午2时,我从龙门坐车到惠州,在惠州车站附近的一卖报亭打公用电话(因为手机没电放在裙子兜里)才打了不到一分钟,一摸,手机给人偷走了,后来报了警,警察说那个位置没有视频,帮不了我的忙。
    最惨的是,前一天我回龙门的路上,用手机写了两首诗歌现在也没了,我真后悔当时没发给朋友。现在只零星记得一些话语,不能成诗了!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19 17:16
这次回龙门主要看落木,落木下楼梯把脚摔骨折了,现在龙门做了手术。
那天我把手机里的诗歌给落木看了,我说等我修改好了再发给她。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19 17:18
给小偷偷走的诗歌是
《大地触摸的一切都在生长》


作者: 范源    时间: 2011-12-19 19:20
偷诗的小偷,不能算偷吧,阿樱。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19 19:50
哈哈,小偷触摸的手儿在生长。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19 19:50
祝落木早日康复!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19 19:51
祝阿樱和落木两个人一起把生长的诗歌想回来。


作者: 望帆    时间: 2011-12-19 20:53
阿樱裙子的兜太大了吧


作者: 望帆    时间: 2011-12-19 20:54
说不定借手机的看了你写的诗,也会因此爱上诗歌。


作者: 色色    时间: 2011-12-19 20:56
又一个不小心,把手机和诗歌都丢了。樱姐,下次要请个保镖了。


作者: 飘然    时间: 2011-12-19 21:40
阿樱遇小偷,小心点,幸好手机里面只是诗歌。
作者: 陈家大少    时间: 2011-12-19 23:52
最怕小偷把诗歌先发表了。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0 08:04
最怕小偷把诗歌先发表了。
陈家大少 发表于 2011-12-19 23:52



    哈,这样也不错。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0 08:05
阿樱重买了手机吗?号码有没变?有的要通知大家哦。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0 09:08
最怕小偷把诗歌先发表了。
陈家大少 发表于 2011-12-19 23:52


所以我要赶在前面,把记起的整理一下。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0 09:11
阿樱重买了手机吗?号码有没变?有的要通知大家哦。
李勤 发表于 2011-12-20 08:05


李老师,昨天我把电话补回来了,还是原号码,但你们的手机号码都存那手机了!还是郁闷!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0 09:13
又一个不小心,把手机和诗歌都丢了。樱姐,下次要请个保镖了。
色色 发表于 2011-12-19 20:56


色色啊,回龙门匆匆的,下次我们见见。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0 09:14
在此谢谢大家的关心了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0 09:22
所以我要赶在前面,把记起的整理一下。
阿樱 发表于 2011-12-20 09:08



    这就对了。要不,我都要怀疑……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0 09:23
李老师,昨天我把电话补回来了,还是原号码,但你们的手机号码都存那手机了!还是郁闷!
阿樱 发表于 2011-12-20 09:11



    那不要紧。大家一打你的电话,不就有了?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0 09:23
色色啊,回龙门匆匆的,下次我们见见。
阿樱 发表于 2011-12-20 09:13



    说不定不需要等回龙门就可以见了呢。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0 10:37
这就对了。要不,我都要怀疑……
李勤 发表于 2011-12-20 09:22


不要怀疑,我整理出来了,总是感觉没小偷偷走的那个好。等下有空就贴。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0 11:17
不要怀疑,我整理出来了,总是感觉没小偷偷走的那个好。等下有空就贴。
阿樱 发表于 2011-12-20 10:37



    真应了那句话——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作者: 柯默默    时间: 2011-12-20 12:29
啊哈。。大丢丢。。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0 12:50
是……小偷偷
我,没丢
作者: 马骝    时间: 2011-12-21 11:07
一个手机失窃的事件,被一首诗歌平复了啊?
作者: 李勤    时间: 2011-12-21 19:55
一个手机失窃的事件,被一首诗歌平复了啊?
马骝 发表于 2011-12-21 11:07



    看来这小偷还立了功。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2 10:50

作者: 彩色的梦    时间: 2011-12-22 11:00
人没丢就好
作者: 维维    时间: 2011-12-24 20:03
问好樱姐!小偷好可恶哦!原来樱姐和我一样都那么大头虾呢.
作者: 佛山采墨    时间: 2011-12-27 09:31
总是被小偷有机可乘,罚你写两首关于龙门西林河的诗,以洗脱此行。
作者: 樨园居士    时间: 2011-12-28 15:34
嘿!又多了偷机窃诗的能人,不知他是爱机还是爱诗呢?!
作者: 阿樱    时间: 2011-12-29 11:29
哈哈,问好居士和采墨
作者: 云索    时间: 2011-12-30 21:11
祝福落木早日康复,阿樱姐的诗丢了最可惜!
作者: 云索    时间: 2011-12-30 21:12
还有你的个性签名的字要改,应该是“水之湄”啊,那才好看,才有意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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