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故事的是小说不是散文。 哈哈,算了,这也是很难说清的理儿。 李勤 发表于 2009-11-2 10:37
即使是虚构,楼主也不必注明。因为看不出的人不会有上当的感觉。个见。 望帆 发表于 2009-11-15 17:42
哈哈,老师真幽默。 伤情浪子 发表于 2009-11-16 10:26
O(∩_∩)O哈哈~,写得很深情耶! 原来是虚构,(*^__^*) 嘻嘻…… 写小说估计也是高手,哪天瞧瞧去! 赖子 发表于 2009-11-16 12:10
我的手一般抬起来的时候是比头高!让才女见笑了! 伤情浪子 发表于 2009-11-16 12:48
晕乎乎,幽默啊! O(∩_∩)O哈哈~,别叫才女啊! 祝福佳作啊 赖子 发表于 2009-11-16 13:14
佳作谈不上,只能说是发帖! 伤情浪子 发表于 2009-11-16 13:23
浪子是挺有才的,加油。 李勤 发表于 2009-11-17 06:19
浪子是写得挺不错,坚持下来,就会不断地有收获。 望帆 发表于 2009-11-20 09:36